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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封杀”专车 误解还是误杀?

2016年06月06日 16: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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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汽车商报 作者:牛大为

5月24日,名为“太原爆料王”的网友在微博上发出“太原封杀滴滴专车,市民举报奖励100”的消息。

旋即,该消息迅速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开始转发。记者注意到,仅在百度搜索上,关于“太原封杀滴滴专车”的搜索量就达百万条,而且太原的官方媒体《太原日报》以及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也都开始关注报道此次事件。

然而,没想到的是就在当天下午,太原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官方澄清:本意并不旨在封杀“专车”,个别网络报道曲解了原意。

100元引发的舆论热潮

根据《太原日报》报道,5月22日开始,太原市展开为期3个月的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整治行动。此举旨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出租汽车违章违规运营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文明热情、安全舒适、服务周到的出租汽车乘车环境,维护城市窗口区域的良好形象。报道指出,“滴滴”快车、专车等也被列入“黑车”名单,市民每举报一辆“黑车”可获奖励100元。

消息一出,立刻被各大媒体和网友疯狂转载。其实,各地针对出租车营运秩序整治出台了不少规定,但专门针对滴滴快车以及专车,且抛出100元举报奖励尚属首例,这让这一事件很快发酵成舆论热点。“坦白说,举报奖励100元这一条挺狠的,有点斩草除根的意思。”有网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但就在当天下午,事情却急转直下。太原市客运汽车管理办公室方面表示,“网上的报道有点误解我们的意思了,我们就是常规的执法行动。”客运办相关负责人说,这次行动打击对象是无从业资格运营人员、无客运资质车辆,并不是针对某个企业。

紧接着,滴滴出行也在其官方微博发出声明,称滴滴出行已经和太原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此次行动并非针对滴滴专车。但事件并未就此打住,反而有点愈演愈烈的味道,甚至惊动央视《新闻1+1》节目,引发其大篇幅报道。

至此,太原市一项再普通不过的执法行为,因为涉及100元的举报奖励,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各方都无奈

“听说太原要打击网约车的行动后,就很少出门了,很多胆大的同行还在干,不过目前也没听说谁被抓住罚款了。”蒋师傅(化名)在太原从事IT工作,周末有时间便会开车出去接几单“快车”,用他的话说,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挣点零花钱。与此同时,不少市民也认为,专车新政出台之前,地方政府对新生事物“一刀切”的做法不合适。

据了解,自2014年12月24日开始在太原市运行以来,太原市民并无任何抵触情绪。记者联系了一位太原市民张淑媛,她告诉记者,一直在用“滴滴快车”,觉得很方便,身边的朋友很多人也在用。

即便是事件发生之后,她表示依然可以正常使用“滴滴专车”叫到车辆,没有什么不一样的。“虽然在网上看到过关于网约车的安全事件报道,但觉着这只是小概率事件,而相比出租车,网约车司机的服务态度要好得多,希望今后政府能在安全方面多加管理,但不要‘一刀切’。”

事实上,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济南在内的多个城市都曾开展过类似太原的整治非法运营车辆行动。就在5月20日,济南市客管中心执法人员还在火车站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行动,两小时查处13辆“黑车”,全部为网约车。

不过,严管之下,专车依然“大行其道”。一方面是消费者出行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政府部门管理措施的不完善。

那么问题来了,专车要怎么管?针对此,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以及社会各界各执一词,一直相持不下,这让“专车新政”的出台被寄予极大期望。太原客运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针对网约车的问题一直是舆论热点,地方政府希望全国能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出台,不然,各地各自为战效果不会太好。易到用车公关部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企业方面同样期待出台这样一部全国统一管理办法。

遗憾的是,尽管各方议论不休,但关于网络约车政策却迟迟不能落地。曾有媒体称《管理办法》预计今年5月底出台,但截至记者发稿之日,关于这部办法的消息依然停留在媒体的捕风捉影中。

司机要打退堂鼓

其实,央视大篇幅报道网约车的情况也并非首次。5月8日,央视新闻也曾以大篇幅罕见的报道了网约车事件。当时就有业内人士指出,央视之所连续大篇幅报道网约车,目的很有可能是在为5月底即将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铺路。

去年10月,由交通运输部牵头,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等多部门参与的《管理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专车人员和车辆都有准入限制。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以滴滴、优步、易到为代表的C2C模式,车辆基本上都来自私家车加盟;一种是以神州专车、首汽约车为代表的b2c模式,车辆来自专业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私家车做网约车提出限制,滴滴、优步、易到等私家车加盟模式的专车平台或将遭遇约束。

与此同时,《管理办法》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网约车平台需要在某地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需要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要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而加入网约车平台的私家车基本上都是小、微型机动车。2013年开始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指出,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一旦《管理办法》实施,“无营运资质”的滴滴专车将成为首要打击对象。如果从这一个角度去解读太原市的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整治行动,似乎又完全合理合法。

不过,《管理办法》的苛刻要求引起了不少专车司机的强烈反弹。“如果需要登记车辆使用性质的话,我们可能就不会继续兼职网约车司机了。”太原蒋师傅告诉记者。和蒋师傅持有同样想法的司机并不在少数。由于目前绝大多数的网约车由私家车组成,私家车若要参与网约车运营就要变更车辆性质,其报废年限就会变短,这会让很多私家车打退堂鼓。

寰球汽车记者分别联系了易到用车和滴滴出行公关部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对于《管理办法》的出台,他们也在积极沟通,至于《管理办法》的最终内容,他们并没有改变的权利,只能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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