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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条例
汽车“三包”
兼并重组
新能源补贴新政
破冰之举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相比2004年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此次条例将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吊销行政许可等处罚措施。
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规定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在修理、更换、退货三方面的责任,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1月22日,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前,汽车行业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形成3至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
1月1日,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加强新能源汽车建设,到2015年,形成5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同时,断档了大半年的新能源补贴政策也与9月正式出台,新的新能源补贴政策在几个方面与旧政策有所不同。
11月25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从1994年"两办"下发公车管理文件算起,"公车改革"已近20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先后有14个省份的部分县市实行了公车改革试点,尽管如此,整体来看公车改革并不尽如人意,此次改革有望为"公车改革"画下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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