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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您车险理赔说“不”的十种情形(4)

2011年04月25日 17:04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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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刘先生开着一辆北京吉普,快到家门口时不知道怎么搞的撞倒了一位行人。刘先生下车一看,是自己的妻子何女士。何女士受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花了几万元。妻子住院期间,刘先生想起这辆车上了三者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不赔原因: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

商报提醒:开车还是安全第一,不要说是自家人了,别人也不能撞啊!

不赔之六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

案例 李小姐家住三环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小区楼与楼之间划出了一些车位,算是一个地上停车常每个月李小姐要交给物业300多元停车费。去年6月,李小姐的车在小区停放时丢失。李小姐因为上了车险全险,因此她以盗抢险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凡是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保险公司不赔!

不赔原因: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瞅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刮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商报提醒: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据悉,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不赔之七对方全责你不追偿

案例 去年4月的一个凌晨,小朱开车不幸和别人相撞,车辆严重损伤。因为对方喝了酒违规行驶,不是小朱的责任。但是事发后,对方不想赔钱想耍赖。小朱不想跟对方纠缠,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不赔原因: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商报提醒: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赔,未果,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责任编辑:linyz] 标签:理赔人员 保险公司定损 车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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