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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您车险理赔说“不”的十种情形(5)

2011年04月25日 17:04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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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之八未及时报案或擅自修复车辆

案例 小王在郊区开车途中,不小心撞上一块大石头,导致水箱漏水,情急之下,小王就近找了一家修理厂修好继续赶路。回到城区才想起报案,但保险公司以小王没有及时报案和自行修复为由拒绝赔偿。

不赔原因:由于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根据保险合同,保险人有权对此次事故的损失拒绝赔偿。

而未经保险公司核损,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保险公司也是会拒赔的。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应当尽量修复。车辆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的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未经保险公司核定损失,被保险人不得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直至拒绝赔偿。

商报提醒: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认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不要擅自对车辆进行修理,要等保险公司定损后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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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nyz] 标签:理赔人员 保险公司定损 车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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