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
中国海军舰队从西太平洋演练归来,自卫队研判潜艇究竟在哪里?

保险公司对您车险理赔说“不”的十种情形(6)

2011年04月25日 17:04
来源:北京商报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情形三: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因此,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

情形四: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保险公司认为该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当车辆行驶到水深处时,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这一条款是在2005年北京夏天暴雨过后逐步浮出水面的。

情形五:爆胎不赔

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情形六: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情形七:轮胎丢了、音响被盗不赔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责任编辑:linyz] 标签:理赔人员 保险公司定损 车险条款 
用手机登录 3g.ifeng.com 随时随地看新闻
  [查看跟帖]我要跟帖 0人参与  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