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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投保不会得到超额赔偿 车主勿浪费钱(4)

2011年05月17日 14:50
来源:中国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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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汽车保险投保时一定要全面了解各险种费率和保额分项数额,并深入解各险种的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有不明白的地方应请保险公司专业人员解释,特别应针对责任免除和免赔率的部分多加询问,做到理赔时有理有据,以免产生纷争。

另外要注意的是车险误区,汽车保险投保时一定要避免。有的车主在汽车保险投保时担心保障不足,以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事实上,保险公司理赔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即赔偿数额不能超过汽车实际价值。如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投保了12万元的车损险和盗抢险,一旦发生车损事故,保险公司根据汽车出险后的实际损失进行理赔,即使发生全车盗抢,保险公司也只会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最高赔付不会超过10万元。不仅如此,如果投保金额小于车价,也不一定能得到有效的保险保障。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出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保险合同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投保人汽车保险投保时应据实投保。

车主还应该在汽车保险投保时避免重复保险。如果您已经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后,就不要再到另外的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法》规定,重复汽车保险投保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您重复多次投保,也不会得到超额度的赔付。

车主在汽车保险投保时,应尽量去正规的保险公司办理。如果车主选择保险中介汽车保险投保时,则最好是亲自对保单进行确认。如果确实没有时间亲自去汽车保险投保,需要委托相关的中介或保险代理人,也一定要通过查询保险公司等方式核实它们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和《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并在其开具正规的盖有保险公司的印章的收据后,再交付保费并及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给你置换正规发票和投保相关的合同及其他需要的票据,需要自己签名的地方,且不可为省时间而让他人代劳。投保人拿到保单后要及时查询保单是否生效,除了保单编号外,还要逐一核对投保人、受益人、投保险种等细节。

[责任编辑:buyh] 标签:保单编号 重复保险 汽车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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