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启动丰田问题车维权行动 工商局约谈经销商
2010年03月18日 14:34金华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浙江在线03月18日讯昨天,市工商局约谈了市区“丰田”经销商,“丰田”问题汽车维权行动在金华市正式启动。

针对近日沸沸扬扬的“丰田召回事件”,省工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纠纷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及消保委(消委会)高度重视“丰田”问题汽车的维权行动。昨天,市工商局约谈市区经销商,旨在把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表明工商部门对此事的态度,并听取经销商的意见,争取共同做好“丰田”问题汽车消费者的维权工作。

据了解,丰田公司宣布召回的一汽丰田生产的RAV4车已在金华市召回约500辆,其中市区两家4S店召回200多辆,义乌两家4S店召回200多辆。目前全市经销商已向车主发出通知,要求自行前往4S店更换问题汽车的零部件。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朱有许说,召回工作正在开展。同时,许多消费者对召回事件仍有不少问题反映。“被召回车辆维修进度不理想;对车主有关损害赔偿的主张没有满足,尚未提车而要求退车的消费者全额退还订金的要求没有满足。”但也有的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应对召回事件。

工商部门在约谈中,督促“丰田”经销商认真对待消费者的赔偿主张,并对消费者的下列主张给予支持:对主动上门的,要求给消费者提供同车型使用或者补偿相应交通费;对需返店修理的,应补偿消费者包括汽车费、误工费、误时费等损失;对仅预付订金、车辆尚未交付的,应当允许解除预约,全额退还订金。

消保委秘书长孙立新表示,4S店是第一负责人,必须承担起召回工作的责任。

对此,市区三家“丰田”经销商金华大江南丰田汽车销售公司、大昌丰田汽车销售公司、广汽丰田汽车销售公司的负责人共同表示,面对严峻形势,金华4S店会做好与客户、厂家的双方沟通,努力维护消费者利益,做好售后服务,对有问题的汽车及时召回维修;同时重视客户投诉,全力以赴解决问题。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围绕这一事件,工商部门将全面开展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的整治和规范。“我们将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重点加强对4S店的销售服务行为监管,查处经营欺诈、解除霸王条款、规范格式合同;同时,消保委将加强对4S店的信用建设,采用信用评价、信用公示、星级评定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 (金华日报 记者 徐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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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 序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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