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行为与交强险挂钩 成都交强险上浮产生第一人
2010年05月01日 13:01华西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酒后开车将多给交强险的第一人出现了!今晨0时10分,羊西线金琴路口。第一名酒驾司机被交警扣下,该司机自称去年6月购买了800元的交强险。根据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他所驾驶的车次年交强险费率将上浮10%。

酒驾行为与交强险挂钩 成都交强险上浮产生第一人

今晨0时许,交警四分局出动民警,在羊西线金琴路口设卡检查。0时10分许,一辆黑色雅阁[综述 图片 论坛](川A310Z5)缓缓开到路口,被民警拦下。经过初查,司机身上明显有一股酒味。民警将他带到路边进一步测试,发现其酒精测试值为3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

据了解,司机姓彭,今年38岁,为黑色雅阁的车主。彭某表示,他去年6月买车时购买了800元的交强险。民警表示,按照新规,他所驾驶的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0%。

0时12分,民警在沙湾东一路拦下一辆奥迪(闽C9005A),司机庄某被查出酒精测试值为12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车主为另一名肖姓人氏。民警表示,按照新规,这辆奥迪的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20%。

警方还在金琴路口拦下一辆红色别克,司机陈某多次拒绝配合测试。最终,民警测出其酒精测试值为45.938mg/100m,已经涉嫌饮酒后驾驶。

据警方介绍,为了配合实施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关于5月1日起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有关要求,市交管局今晨出动300余名警力,在全市30个点,开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从5月1日起,被查处的酒后以及醉酒后驾驶员的违法信息将直接进入酒后违法行为共享平台,作为保险部门次年上浮交强险的重要依据。 记者 辜波 王天志

新闻链接

四川省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标准

上一保险年度内,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辆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0%;上一保险年度内,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辆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20%。

交强险费率浮动比例计算公式为: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10%+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2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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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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