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汽车“以旧换新”方案积极作用不可忽视
2010年05月25日 10:16经济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2009年6月1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以及“黄标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去年年底,为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国家又将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从3000元至6000元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同时从今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车主还可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

政策实施以来,相关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根据商务部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月份,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车辆达到2.3万辆,拉动新车消费约33亿元。同时,“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显示,今年前2个月,补贴申请数量增加了50%,日均补贴申请量约为标准提高以前的2倍,发放补贴金额增加1倍以上,拉动新车消费增长52%。特别是补贴标准增幅和受购置税减征政策影响较大的中型载客车、轿车、大型载客车和重型载货车,分别增加148%、139%、129%和97%。

点评:2009年,我国的汽车产销量双双超过1360万辆。这其中,多项产业推动政策的实施功不可没,以旧换新也是其中一项。

与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征政策从头至尾备受市场追捧的热闹相比,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在实施之初就略显冷淡,市场热情的提升也比较缓慢。由于报废更新的车辆低于预期,去年年底,国家加大了补贴力度。政策的进一步推进提升了消费者的热情。

随着补贴力度的加大,以旧换新的汽车数量也节节攀升。在陕西,今年前2个月申办汽车以旧换新的数量已经超过了去年的总和。到今年4月,很多地方更是出现了井喷的情况。以青岛为例,汽车以旧换新数量已从去年的不到百辆猛增到如今的近千辆。

虽然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接近尾声,但给汽车市场带来的积极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相对于汽车的销售数量而言,以旧换新的更大意义在于环保和节能,在于推动了汽车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

(张 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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