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北京
更多应用 |
官方:微博/微信
| 车展 | 专题 | 车商通 | 商用车

凤凰网汽车

行业
凤凰网汽车>行业>产业评论>正文

江苏立法:汽车限购需要提前30天公告

2015年02月11日 09:43:04
分享到: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苏苏

近日,出席江苏省12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表决通过《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创了江苏地方立法的纪录。其中有关政府提前30天告知限牌规定的内容引起关注。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内容包括限制规定区域处露天烧烤、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重污染天气限行等。这部法规历经4审,开创了江苏地方立法的纪录,并且是14年来首次在省人代会上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被代表委员们称为“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部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限制市区摩托车的保有量。采取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措施,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在实施30日以前向社会公告。这意味着省内的城市即使要限牌,也要提前30天公示。

  • 凤凰网汽车公众号

    搜索:autoifeng

  •  官方微博

    @ 凤凰网汽车

  •  手机应用

    凤凰网汽车&凤凰好车

责任编辑:马青竹 PA017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0人点赞
|
评论0
加载中...

大家都在看

趣图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