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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启动

2015年02月16日 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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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邓莉

新版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删除了老版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允许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自行设计投保单。

对于车主来说,新年利好消息不断。2月3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下简称《意见》),正式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同时,作为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的配套措施,紧接着2月4日,保险业协会就发布了《2014版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新版条款》)及配套单证,即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商业车险条款体系,是今年改革的亮点所在。

投保看车型 解决“高保低赔”

新条款确定了从原先的“保额定价逐步过渡到车型定价”,也就是说,以后即使是同样售价在20万的两款新车,会因自身零配件价格不同、出险率高低而导致基础保费差异较大。

此前,机动车保费一般直接参照新车购入价格,一般同等价位的车型,保费金额几乎一致;即便是使用了五六年,残值只余5万元的旧车,在投保商业险时也要按照其15万元的新车价来缴纳保险。但一经涉及出了事的理赔出险层面,由于各品牌零部件售价及维修价格相差巨大,车辆一旦报案理赔,车险公司将按照一般零部件报价理赔,或者折旧后的实际价格理赔,由此形成“高保低赔”和“无责不赔”的行业问题。

此次《2014版示范条款》合理确定了保险金额和赔偿处理问题,明确约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在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险金额为基准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试图在条款中直接解决“高保低赔”的问题。

出险和违章记录成重要指标

按照目前保险公司的逐年车险报价,各保险公司大都执行一年不出险保费打8折,3年不出险打7折。目前虽然每辆车的车险价格与出险次数挂钩,但多年不出险的车主和一年出多次险的车辆,保费差距只在十几元至几十元。这种差距在高达数千元的商业车险保费中,并不会引起车主的过度重视。在车费率改革后,出险理赔和违章记录都将成为重要指标。安全驾驶记录良好的车辆,将有望打破最低7折的限制,出现更低的报价,而安全记录差、经常出险的车辆则可能面临保险费率的大幅上涨。

与此同时,据以往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保险公司汽车保险理赔款中,用于支付汽车零部件更换的金额占比近七成。这种情况在未来可能被放大。保险公司相关人士指出,今后消费者购车除了看品牌,还要考虑车辆的零部件价格。在车险费率化改革后,一款车的保费将更多地取决于这款车的零部件更换价格的标准,即“零整比”。也就是说,今后购买同样价位的车,零整比越高,就要承担高额保费。如售价同样在30万元左右的一款奔驰C级轿车和一款帕萨特(参配、图片、询价) 领驭V轿车,前者的零整比为306%,后者的零整比为1273%,保费将可能相差几倍之多。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基准附加保费,合理确定自主费率调整系数及其调整标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最终形成高度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

目前,商业车险市场已存在较为严重的两极分化。一方面,大公司资本实力强,分摊费用的能力强,资源、数据丰富,技术实力强;另一方面,小公司在资金、人力等方面比较匮乏,在利润空间挤压较为严重的市场上经营比较艰难。在今年的车险费改初期,可能会造成市场冲击,竞争加剧、费率降低,在市场占主体地位的大型公司(基本也是上市公司)会凭借自身优势进一步获益。但未来,规模较大的车险公司将通过经验成熟和用户基数大等优势,以品牌吸引消费者,而规模较小的车险公司以价格、服务方面吸引客户,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模式。

新版条款将在今年5月,首批包括黑龙江、山东等6个省市率先启动改革试点。

附加险浓缩至11个

新版条款和配套单证与现行商业车险条款及单证相比,主要在六个方面进行了重大改进和提升。

新规删除了现行条款责任免除中争议比较大的“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15项条款,同时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

新版条款还厘清了歧义概念,减少消费者因对条款理解不当造成的纠纷。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的关系;另一方面,明确了“第三者”、“车上人员”的范围。此外,新规还将现行的38个附加险整合为11个附加险,精简优化条款体例,规范优化配套单证,便利消费者的阅读和理赔。

除此之外,新版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删除了老版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允许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自行设计投保单。此项修订使广大商业车险投保人、被保险人风险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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