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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合法化上海破冰 全国性文件已在起草

2015年07月29日 09: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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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李彪

专车“转正”的口风越来越松。

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近日在接受新华网的采访时甚至表示,只要专车平台申请,上海就给它办理营业执照。

除了地方上积极表态外,全国性的规范文件也呼之欲出。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正在牵头制定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为专车合法化留口子。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有车承运人改成无车承运人,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上述两文件已酝酿较长时间,可能在今年8月份出台征求意见稿。

专车出租车形成互补

在互联网的嫁接下,专车行业的发展有点势不可挡的味道,但是,今年以来,它的命运可谓一波三折。

2015年1月,广州市交通部门表态,凡利用私家车等社会车辆从事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包括利用手机APP、网络、电话等各种手段提供预约经营服务的),可以统称为“私租车”,均涉嫌非法营运。并称目前多个软件提供的“私租车”服务,实际上就是变相为乘客提供非法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交通部门都会依法严厉处罚。

今年7月,上海开展全市范围大规模网络“专车”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孙建平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称,职能部门是打击黑车,不是打击专车。非法客运车辆尽管披着专车的外衣,但它是黑车,是不符合运营条件的违法经营。到租赁公司租车运营或者出租车驾驶员、租赁车公司驾驶员开专车,就符合规定,不属于黑车。

孙建平表示,上海是要制定规则,绝不是把专车一棍子打死。只要专车平台申请,上海就给它办理营业执照。当然它要具备一些条件,比如:相应的注册资本;获得互联网业务资质;注册服务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

孙建平称,希望专车和顶灯出租车、租赁车形成优势互补、和谐共处的新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成为了首个公开表态要“力挺”专车的地区,为全国性的专车合法化撕开了一道口子。

“专车合法化是一种趋势,未来专车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要对车辆性能、驾驶员能力等条件加以规范管理。”交通运输部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洪洋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专车有几种类型,包括公司化运营、私家车挂靠等,要加强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监管。

在顾大松看来,专车平台的营业执照将是“互联网+交通”的一种模式创新,国内的一些专车平台可能已经有营业执照,未来还需要办理从事预约租车网络服务的许可。

全国性文件已在起草

孙建平透露,专车从事社会公共服务,要符合运营车辆的条件,除了购买交强险,还应购买乘用人责任险。有经营收入了,应该依法纳税;应该有投诉举报机制;专车平台要切实担负起管理出租车的责任,驾驶员应挂牌服务,上岗前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此前有声音说,要想做互联网的预约租车,必须得自身有车,现在来看,是从过去的有车承运改为无车承运。”顾大松说,专车的使用强度要低于出租车,在车型、保险等方面的要求要区别于出租车。

顾大松进一步解释,从上海方案规定来看,对专车和顶灯出租车、租赁车是进行区分对待的,专车可能是在短期租赁基础上更进一步,但是,专车也需要登记、交税,上海的方案是比较开放的。

但是,从目前的专车市场来看,由于缺乏对应的管理机制,整个行业处在较为无序的发展之中。

对此,吴洪洋说:“专车是一个新的东西,也在陆续要出台相关的政策,逐步进行规范,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还是在起草,在广泛征求意见。”

顾大松介绍,上述两个文件应该会尽快出台征求意见,可能在8月份就会出台,已经酝酿好久了。这两个文件内部讨论已经成型,等着征求意见。

顾大松称,《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有车承运人改成无车承运人,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专车性质、类型,如何区别于现在的出租车、租赁车,专车驾驶员的管理等方面都将是文件的核心内容。

此外,吴洪洋提出,规范专车行业发展的同时,也需要考虑专车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冲击,怎么来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平衡乘客的利益、行业的利益、企业的利益,这是几方面博弈的问题。现在出租车行业也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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