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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新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这4点一定要记住!

2017年12月27日 18: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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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阅车

2018年1月1日起,全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将替代GB 7258-2012开始实施。车主可要注意了,下面的标准将会与你息息相关!

首先先给大家解释一下GB 7258是什么?它的全称是《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该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那么标准适用于哪些车型呢?简单来说就是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包括传统汽柴油乘用车、纯电动车、客车、校车、货车和旅居车,但有轨电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除外。另外,新标准的调整项目设置有过渡期,部分标准延后13个月、25个月和37个月实施。

悬挂整车标志应与品牌相符合

新标准中增加了“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表述。这个相信大家都知道说的是谁。

 在旧版标准中,将某品牌汽车的徽标换成另一品牌徽标,由于都是永久性商标和厂标,因此不能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在此次执行的新标准当中就不一样了,这一行为被“明令禁止”。

这就意味着,更改其他厂商的徽标后,不仅年检不能通过,而且行驶在马路上会被交警开罚单。值得注意的是,在商标和厂标周围做个性更装饰也是不允许的,同样不符合规定。

纯电动车起步应发声警示

新标准将纯电动车、插电混动等新能源车单列,就行驶安全、行驶性能方面进行技术要求。其中,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 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

另外,新标准还规定,当车辆发生漏电情况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人。同时,车辆应该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避免产生二次交通事故。

强制标配反光背心、电动窗防夹

新标准还要求: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将同时检查反光背心(1件)。同时,电动车车窗应具备防夹功能,包括电动车窗。

所有乘用车和专用校车在车辆锁止情况下,喇叭要求可以正常使用。当儿童被遗忘在车内,可以通过按响喇叭来告知外界。

所有座位都要配三点式安全带

最后,在新标准中还规定,乘用车所有位置都必须提供三点式安全带,包括后排中间位置。 

同时,为让行驶过程实现可回放,提升交通事故的可追溯性,所有乘用车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或者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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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文月 PA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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