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车撞到别人的车,交警竟判定无责:这两种情况发生事故不用担责
一般情况下
两车发生相撞
交警会判定两车的主责和次责责任
但由第三方车辆违规引发的事故
交警研判证据后
会追究第三车责任
这一点老司机们要注意
2017年12月28日08时02分许,庄某驾驶粤B0***8号小型越野客车沿南山区滨海大道行驶至深湾立交路段时,突然往右侧变道,影响右侧车道由黄某驾驶的粤B8***1号小型轿车。黄某立即采取紧急避险,往右侧打方向,与石某驾驶的粤BH***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造成粤B8***1号车与粤BH***0号车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石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石某为了躲避庄某
出了事故就要自认倒霉吗
交警认定,庄某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的正常行驶。”;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石某、黄某没有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庄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石某、黄某无责任。
另外
车辆追尾大多是
后车没有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一般是后车责任
但如果有证据证明
前车是恶意为之
那么责任完全在后车一方
前车不用胆怯
2015年,重庆渝北的出租车司机孙某,几次示意在左侧车道直行的陈女士给他腾空间让道,但由于车流密集陈女士没有理会也没有让道。
急于下道转弯的孙某抓住一个机会猛踩油门,强行超车变道到陈女士的越野车前面,然后猛踩了一脚刹车,导致孙女士避让不及发生追尾。孙某要求索赔,陈女士不同意,两人报警处理。
交巡警查看监控录像和女司机的行车记录仪后,弄清楚了事情真相,依法对这位故意制造车祸的出租车司机作出了处罚。
因为孙某驾车时,有故意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孙某做出了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认定孙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该起事故是由于孙某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付,孙某将自行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联系到前不久
今年5月份发生的皇冠疯狂别车事件
更能说明这一问题
2017年5月,刘某平驾驶皇冠车辆,在莞樟高速入口强行插队未果之后的三分钟内,故意驾驶车辆对张某驾驶的粤S69**H号牌小汽车连续多次实施急刹车、别车等驾驶行为,最终刘某平驾驶车辆在与张某所驾驶车辆发生碰撞之后驶离现场。上月,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
而非“危险驾驶罪”
对其进行了审判
“稍有驾驶经验的人都知道,在高速公路上紧急刹车、超车、别车,有可能发生车辆连环追尾相撞的严重后果。”检察官如是说
也就是说
如果有第三方车辆违规驾驶
或者有人恶意急刹、别车等
引起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
要负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涉及车辆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及时提交给交警处理
来源: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 综合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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