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城市中车辆拥堵成了常况
开车在外难免磕磕碰碰
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
常为责任划分而头疼
今天,就来跟大家
好好聊一聊这方面的话题
在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只提到这五种事故责任的类型: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并没有明确哪种类型承担的比例。
认定责任后,赔偿比例多少?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次,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以上赔偿比例的确定是基于从保护弱者方面考虑,在损失分担比例上可适当偏向受害方而确定的,非机动车与行人,相对机动车一方来说是弱者。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对上述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已经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了,是在司法实践中,大家反复使用形成的惯例。
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法官会在综合审查判断证据的基础上,根据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及原因力等因素确定各自的损害赔偿责任比例。
当然,个别地方对当地法规有不同的解释。法院应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认定规则,对包括交通事故认定在内的多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后才能确认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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