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次吃罚单不是因为技术问题,不是因为违规操作,就是因为看你不顺眼!
据外媒报道,上周通用Cruise自动驾驶车在美国旧金山的道路测试中收到一张现场罚单,原因是车辆与行人的距离太近!
当时的情况是,一名警官看到这辆雪佛兰 Bolt EV自动驾驶汽车抢在一名女性之前驶过人行横道,随后在旧金山南市附近截下了这辆汽车,按照违规车辆给处理开了一张罚单,领到罚单的是随车的安全测试员。
(如果说离行人过近就开罚单,那中国很多汽车贴着行人走又怎么算?)
但通用方面否认了无人车离行人太近的说法,据Cruise收集的数据显示,当时驾驶员和汽车并未触犯交通法规,车辆离那名行人的距离也尚有10.8英尺(3.29米),远大于美国法律要求的3英尺距离。
(美国加州三英尺安全距离法:2015年新加入到加州驾驶手册中的内容,全美国基本上都有这样的要求。特指如果路上没有专门的自行车道,那么汽车在超自行车的时候侧方必须保证有3英尺以上的距离,如果距离达不到就要在后面跟着。)
Cruise在事后声明中也说到,“我们在对自动驾驶汽车进行测试时,安全始终是第一要务。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要求汽车在十字路口礼让行人,预留右侧空间确保行人不受干扰地安全通行。数据显示,当时我们的车辆就是么做的。”
其实这并非自动驾驶汽车第一次被警察拦下,2015年,谷歌的一辆无人驾驶汽车在山景城被拦下,原因是开得太慢。
记得去年国内也给百度开了首张无人车罚单, 当时李彦宏乘坐的带自动驾驶功能的Jeep自由光,在北京五环行驶期间不仅驾驶员双手脱离方向盘,自动驾驶还存在违规变道动作。事后媒体的报道惊动了北京交警,于是给百度送去了罚单。
不管怎么说,因为开得太慢或是违规变道而吃罚单,还是可以理解的,要怪就怪机器太傻!而通用的这张罚单来的有些莫名其妙,甚至有点冤,但能怪谁呢?
虽然安全测试员领了罚单,但从法理上看,开车的不是他,他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如果罚单判给Cruise公司,似乎也不大合理,毕竟美国的交通处罚条款是针对驾驶人即自然人而设立的。所以这件事在加州的法律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另外想问一句,大家有谁知道百度无人车的罚单最后是李彦宏个人还是百度公司承担了?
无人车能不能上路?产生交通违法责任归谁?出了事故怎么判定?这些都是未来交通法规需要考虑和完善的地方。
和美国不一样,中国的司法体系是和德国、法国类似的大陆法系,而美国的司法体系是和英国、加拿大等国一样的海洋法系——这里不想过多解释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的区别,好奇的话可自己找度娘。
这里想说的是,海洋法系下的美国交通法规,秉承先有案例再有立法的方式,修改起来比较灵活;而中国的大陆法系,则是倡导立法在前,所以,在无人驾驶时代真正到来之前,中国的交通法规必须先行一步,在法律方面做好充足的保障!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一张罚单意义深远,有些人通过这张罚单看到了自动驾驶不安全,但更多人看到的是,自动驾驶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套用李彦宏的一句话就是:如果无人驾驶的罚单已经来了,无人驾驶汽车的量产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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