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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家车企遭工信部点名 1年以上未生产新能源汽车或将撤销资质

2018年09月04日 12: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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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有车智联

9月3日,工信部官网发布了拟上报的《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第1批)》企业清单。共有3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因停产1年及以上未生产新能源产品,在清单中榜上有名。名单覆盖一众乘用车及商用车企业,包括华晨汽车、广汽本田长安标致雪铁龙长安铃木等常出现在新闻版面的车企。

公告称,被点名的企业在9月9日之前需要及时补充数据,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再次核查生产企业的设计开发、生产、一致性保障、售后服务及安全保障等四方面能力。

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工信部予以特别公示。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工信部应当对其保持《准入审查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

不能保持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

此前,工信部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审核部部长李方生曾透露,截至今年1月,只有30家企业符合39号令——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要求。而230多家企业在2018年前,必须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从而达到39号令要求,否则,这些企业的产品都将被从公告中清理出去。

而在39号令施行前获得新能源生产资质的企业,也需要按照新规定进行改造,并在24个月内完成审查,否则将暂停生产。

这意味着政策上已经对生产新能源汽车提出了硬性指标,除了准入层面有动态调整机制(不生产就退出),双积分政策也在鞭策企业按比例生产新能源车。

未按照要求及时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车企,除了撤销资质外,已经进入免税目录的车型也将被剔除。按照工信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从《目录》中撤销并不再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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