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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为自动驾驶设安全紧箍咒

2018年09月27日 12: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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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EV世纪

原标题:日本为自动驾驶设安全紧箍咒

在自动驾驶汽车国际标准出台之前,为了促进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开发与应用,并使其早日实现商业化,近日,日本国土交通省正式对外发布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技术指南》,明确规定了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所必须满足的一系列安全条件。日本国土交通省希望借此促进汽车厂商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进一步开发,并主导国际话语权,继续探讨与自动驾驶相关的国际标准的制定。

这份指南针对的是搭载L3、L4级自动驾驶系统的乘用车、卡车及巴士,目标是打造一个交通事故为零的自动驾驶社会。为此,日本国土交通省列出了各级别自动驾驶汽车所应满足的多项安全条件。

设定运行场景

鉴于自动驾驶技术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无法覆盖所有使用场景,因此,日本国土交通省提出,汽车生产商及使用自动驾驶汽车的出行服务系统供应商,应根据自动驾驶汽车的性能及使用方式来确定设计运行范围(ODD),对于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进行合理预见并预防其发生。ODD包括道路条件(高速公路、普通道路、车道数量等)、地理条件(城市、山区等)、环境条件(天气状况、夜间等)、其他条件(限速、特定道路运行、安全人员乘车与否等)。为此,试验、道路测试等不可或缺。

司机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在ODD范围内启动自动驾驶系统。同时,供应商应保证司机能控制自动驾驶系统的启动,确保控制系统及传感器反应及时,从而保障系统安全。如果超出ODD范围或者自动驾驶汽车发生故障,导致自动驾驶模式难以继续,L3级自动驾驶系统应向司机发出警告并要求人工介入,而L4级自动驾驶系统应能自动将车辆停在安全的地方。另外,自动驾驶汽车应能满足已有的自动驾驶相关的道路车辆安保标准,并满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机构制定的相关国际标准。

L3级自动驾驶汽车的人机交互界面应能对司机进行监控,确保司机可以随时接管操作,必要时发出警报(例如司机打盹时)。当系统确认无法继续进行自动驾驶时,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人机交互界面应能让司机或乘客提前知道车辆将自动停泊。

用于提供无人驾驶出行服务(L4)的自动驾驶汽车,应设置摄像头和声音通信设备,使得运行管理中心可以监控到车内状况;应在乘客可轻易触碰到的地方设置紧急停止按钮;紧急状况下停止或遇到事故时,应能自动通报运行管理中心;车辆紧急停止时与运行管理中心的联络,以及紧急状况下的应对方式,应能通过人机界面方便地传达给乘客。

另外,汽车生产商、经销商以及出行服务系统供应商,应采取多种方式,让自动驾驶使用者了解一系列信息,包括:系统使用方法、ODD范围、系统异常时车辆的反应、适当进行软件升级等。

重视网络安全

提起自动驾驶汽车,人们对其最大的担忧之一就是网络安全问题,就像《速度与激情8》电影里的场景,黑客随意在键盘上敲下几行代码,停在停车场中的汽车就“倾巢而出”,上演一场飙车大战。早在2015年,美国两名“白帽黑客”就向公众演示了如何远程入侵并操控一辆Jeep切诺基,通过WiFi、蓝牙等途径可以控制汽车的油门、转向、安全带等。这场演示直接导致克莱斯勒在全球召回140万辆车。

对此,日本国土交通省要求,汽车生产商及使用自动驾驶汽车的出行服务系统供应商,应根据网络安全相关的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的最新规定,在进行车辆的设计和开发时考虑网络安全,包括如何应对黑客攻击等。必要时供应商应进行软件升级,而使用者应予以配合。

此外,自动驾驶汽车应具备可以记录自动驾驶系统启动情况、司机状况等数据的装置。今后日本政府还将探讨数据记录装置的具体细节(记录事项、记录时间、保留时间、数据使用目的及个人信息处理方式等)以及是否要求强制安装。

多项“松绑”举措

事实上,《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技术指南》只是日本为了促进自动驾驶汽车发展而发布的文件之一。2013年,日本启动了名为SIP(跨部门战略性创新创造促进计划)的国家项目,它是由日本内阁推进的日本复兴计划,自动驾驶是核心之一。日本经济学家认为,自动驾驶和人工智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有助于应对老龄化和劳动力减少的问题,而这也是日本社会所面临的严峻问题。

日本推进自动驾驶社会的时间表如下:2020年左右实现相当于L2、L3级别的半自动和高度自动驾驶,以及相当于L4级别的特定区域内的无人驾驶;2022年实现卡车在高速公里上编队行驶;2025年实现相当于L4的个人在特定区域内和卡车在高速公路上的超高度自动驾驶。丰田、本田、日产等汽车厂商计划到2020年左右在高速公路上实现自动驾驶功能。

另外,自动驾驶汽车的焦点之一是,当事故发生时谁来担责的问题。对此,今年3月,日本政府提出一项基本方针,即由车主承担自动驾驶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就像普通汽车一样,从而减轻汽车厂商对承担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担忧。只有在车辆存在缺陷的情况下汽车厂商才需要担责,保险公司也将开发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新险种。

今年6月,日本内阁审议通过《未来投资战略2018》,该文件提出,到2020年实现L3级自动驾驶汽车量产销售,到2030年使其占到日本国内新车销量的30%。为此,日本甚至决定2020年前修订《道路交通法》,因为按照目前的规定,“驾驶员应稳妥操作方向盘、制动器及其他设备”,这显然与自动驾驶不完全兼容。德国去年已经修订了道路交通法规,提出在特定时间和条件下,高度或全自动化驾驶系统可接管对汽车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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