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了题主的问题描述,实际上题主与对方车主已经达成私了协议了。所以说即便是题主自己把对方赔付的1500元私下花掉了,也没有什么关系。同时你们都没有报交警,不过你们的责任非常清晰,就是对方全责,题主是属于无责的。而且对方和你已经协商过了,就是把1500元付给你,由你自己负责修车,至于修车不修车,修得怎么样,他们其实上是不在乎的,所以也就不用提供发票给保险公司了。
除了题主这个走私了程序之外,笔者再介绍一下一般的走保险流程:
(1)报案: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4)确认保险标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接着就是查勘定损步骤了: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另外,笔者还想说明的是,题主如果不嫌麻烦的话,还是走正规程序,因为走私了程序的话,后续很有可能会有纠纷,比较麻烦。
本文为汽车观察家原创,如有抄袭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运营人员:朝三)
凤凰网汽车公众号
搜索:autoifeng
官方微博
@ 凤凰网汽车
报价小程序
搜索:风车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