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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只报警不救人,司机被刑拘!到底该怎样做?

2019年08月03日 02: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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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凌晨,在北京南四环主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是由于SUV追尾铲车后车辆起火,导致SUV内2人死亡。事故的结果令人痛心,但铲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后并未第一时间救人而被刑拘,为此,网友们议论纷纷:发生事故后应该先救人还是先报警?

事故始末:淡定报警,是冷静还是冷漠?

由路人拍摄的图片看,后车SUV由于追尾正与铲车撞在一起,此时后车已经冒起大量白烟,眼看车子即将着火,而此时的铲车司机正在注视着冒烟的SUV,镇静地打着电话。

此时围栏外面的路人还不断地叫唤铲车司机把车往前挪,但铲车司机一直都在打电话,不为所动,此后在长达2分钟的时间里,车辆从最初的滚滚浓烟,到出现火光,对于车上人员而言情况更为紧急!

不幸的是,面前的生命在消逝,铲车司机却只顾打电话,最终整台SUV被熊熊烈火吞噬,车上两名驾乘者便惨死火中。对于该起令人揪心的事故,网友们也各抒己见,大体上分为救人型网友和自保型网友。

救人型网友:抢到一秒,希望就多一秒!

救人型网友认为,在遇到这种紧急型的事故,生命高于一切,而铲车司机思考的却是会破坏现场、责任以及利益等问题,显然,在他面前利益要比人命更重要。

为此,“铲车司机必须被严惩”、“死刑”等呼声在网上高涨,民愤如烈焰!当然,“救人要紧”并不是丧失理智的行为,而是在理智与人性的结合下而做出的衡量和选择!

从SUV冒烟开始,死神就已渐渐步近,这是争分夺秒的时刻,铲车司机不挪车、不救援、不灭火而选择打电话的行为让人愤怒和不解。愤怒的是即便是后车追尾、后车主责的情况,但见死不救永远都是被人唾弃的行为;不解的是别人的生命在这位铲车司机的眼里竟轻如草芥,这与兽类有何差异?

自保型网友:不专业,救人反而害死人!

令编者不解的是,在看完该起事故后,竟然有“自保型”网友。换位思考一下,假如SUV上面的人是你,你因驾车追尾铲车而奄奄一息,车子冒烟,亟需救援,而你心里会想“铲车司机先别救我,先报警,警察会告诉你怎么做”吗?换成是自己,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能说出“先报警”的网友都是自保型网友,这部分人即便看着别人的生命渐渐消逝,也总会把自己的利益摆在首位,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去为人处世,这正是社会冷漠的根源。

“在不明情况救人容易造成二次伤害”、“不是专业人士怎么救”的言论令编者惊诧,挪车、灭火这些基本的总还可以!SUV随车灭火器也有,不行拦车要个灭火器有多难?二次伤害的话铲车司机离后车那么近打电话就不怕SUV爆炸?不是人都是自私的,而是自私的人多了而已。

法律要求:人命关天,要先救人后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由法律可知,所谓“先报警”的自保型网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因为明文规定先行救人,性命攸关,容不得半点迟缓和怠慢。

由此可见,很多人在法律知识缺乏的同时,人性与道德同样“离线”,在思考自身利益的同时,涉及人文精神的事物却变得不值一提,这是一种恶劣的社会风气,慨当摒弃!

写在后面

假设这是一起简单的追尾事故,那么主责在SUV车主,而肇事司机因驾驶铲车上4环而负次要责任。但是,在铲车司机见死不救、过失致人死亡后已改变“风向标”,转而要负担主要责任,被警察刑事拘留。

因此,在遇到类似的事故时,千万别存在所谓的“自保”心理,因为法律规定是先救人后报警。抛开法律而言,编者相信“先救人”的并不只是一小部分百姓的选择。扪心自问,假如你是那位铲车司机,你又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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