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秋收
不少马路上就被一些粮食占了道,
道路变成了单行道,造成道路拥堵,
极易发生事故
马上放假了
山东聊城却发生一起惨剧
事故发生在9月23日夜23时许,家住聊城高唐县清平镇石门村的曲某酒后驾驶一小型轿车沿村级公路(小石路)由北向南行驶到石门村北与对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地点所在的路面东半部分有石门村村民晾晒的花生,占了接近路面宽度的一半),事故发生后曲某驾车逃逸。
酒后撞上同村邻居,已经身亡
直至次日6时许,路过的群众发现事故现场后拨打122报警,民警和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王某已经死亡。
现场除了被撞烂的电动自行车和受害者尸体外,还遗留有事故痕迹和部分肇事逃逸车辆撞击后产生的碎片。经技术工作,事故科民警初步判断肇事车辆应该为一辆银灰色北斗星牌小型轿车,肇事嫌疑人疑为附近村民,经进一步排查,锁定嫌疑人为曲某(与被害人为同村邻居)。
在民警准备对曲某实施抓捕的时候,曲某已经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他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而晾晒在马路上的花生的主人,也将面临调查追责。
无独有偶
茌平集中整治占道晒粮
9月26日,茌平交警铁骑队配合信发派出所,开展占道晒粮集中整治行动。
出了事故
到底谁来负责?
这起事故,为喜欢在马路上晒粮的农民朋友敲响了警钟。
同时,也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的“酒司机”们敲响了警钟。
我们应当反思
当酒驾遇上公路晒粮,路人的死,谁的错?
答案是:都有错!
法律规定
公路晒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路障、堆放物品、打场晒粮等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曾有人向笔者提出疑问: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过两天血液酒精浓度下降到正常水平后再自首,这种情况是否要比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主动报警接受处理的处罚要轻?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不管是否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报警接受处理对驾驶员来说是损失最低、责任最小、最正确的处理办法。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更为不利的严重后果,受到更严重的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警提醒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同时交警蜀黎还要提醒大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而因晒粮而引发的事故
更是数不胜数
案例一
▼晒粮不注意,被撞身亡
老太太晒粮占用机动车道,司机驾车接电话不慎将其撞飞身亡。老太太承担一定责任。
案例二
▼麦秸秆打滑,骑车女子被撞飞身亡
男子在乡道上晒麦秸秆,宝马车侧滑撞飞骑电动车女子,致其当场身亡。交警判责,晒麦秸秆者负主要责任。
案例三
▼多少斤麦子赔得起?
河南孟州,男子家门口晒粮食致邻居摔伤,法院判赔21000余元。
……
请大家为邯郸农村老乡们紧急扩散
告知
各位父老乡亲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占用道路打场晒粮
如遇有晒粮的地方
小心慢行
小心慢行
小心慢行
让我们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收获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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