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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质疑?全国首个电动车地方立法因实施困难遇争议

2019年12月01日 14: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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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的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立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引发了各方关注。这部法影响会有多大,又如何执行,有些规定是否合理?11月27日上午,参加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代表、委员们对此进行了分组审议,电动自行车头盔的佩戴是鼓励还是强制,老旧小区没有集中充电点、不给楼道充电怎么实现等热点问题成了审议焦点。

为提高立法质量,当天分组审议前,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集中收看了有关法规草案的解读视频。视频中提到,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数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70%以上由于不戴头盔造成的。

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不要强制戴头盔?不少代表、委员认为有必要,目前,条例草案中提出的是“鼓励佩戴头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胡维平认为:“怎么鼓励,给他什么表扬?要么就是禁,要么就是给个说法,鼓励等于没有。”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腊生认为:“虽然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电动自行车这一方的责任造成的,但是不戴头盔造成的人员伤亡比例比较高,是不是要强制性立法,已经有地方立法强制,且国外有的国家就要求你骑自行车也要戴头盔。”

不过,也有代表提出从便民角度出发,强制性规定还需要慎重。

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等安全隐患也不在少数。条例草案提出,禁止在楼道、楼梯间等充电。但事实上,在不少老旧小区,没有集中充电点,光一文禁止也很难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林表示,要想将这个规定落到实处,还需要更多详细的办法:“法律责任方面没有一些配套的禁止性的措施。我觉得还得从源头开始,每个小区怎么建、怎么弄,要有个规定,有个规范。比如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长了也会引起自燃,你即使集中充电点,是不是也要考虑相应办法,以投币等方法,超过一定的时长强制断电。”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路权”,条例草案还提出,在一些混行路段,“电动自行车依法借用机动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让行”,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孔繁芝认为,依法借用机动车道这个“度”不好把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很可能“跨”到了路中央:“在道路的中间行驶也是借用,在道路的旁边行驶也是借用,是不是可以制定得更细致一点,规定你应该偏到一边行驶,而不是行到中间去。”

另外,不少代表、委员还认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需要经过任何培训就可以上路,即使条例出台,也可能并不关注。建议在领取牌照或者发生违法行为后,采取一定的强制培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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