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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犬未拴绳被车撞死,狗主人锁车+索赔10万!合理?

2019年12月20日 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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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越来越多人喜欢养小狗,因为它们既能给自己增加额外的乐趣,又能缓解部分孤独者的“病情”,这倒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出门不拴绳子”却逐渐成为常态,近日“未拴绳宠物犬被撞死、狗主人向车主索赔10万”的事件就引起网友热议,这是否合理呢?

1、未拴绳子在先,主次责任很明显

回顾该事件:张师傅驾车撞死未拴狗绳的宠物犬,但狗主人当即对张师傅的车上锁,并要价10万元,否则不予取车;为此,张师傅报警处理,最后以8000元的赔偿才息事宁人!那么,张师傅赔款8000元是否合理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点,“养狗不拴绳”实质上已经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第二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显然,未拴狗绳的行为已经是不规范养狗的行为,而责任上很大程度在于狗主。另外,狗主直接要求赔偿10万元和锁车的行为更显离谱。但是,最后获赔8000是什么概念?算不算很多?

正常博美幼犬卖2000,一个月花费300左右,养两年后的总价就是2000+300*24=9200元。所以,如果是司机全责,那么赔偿8000是完全不够的;如果狗主人没拴狗绳,那么司机最多尽“人情”赔偿,但是张师傅却赔了狗主8000元,冤啊!

对于此协商结果,网友的意见各不相同,下面来看看大家怎么说!

2、网友热议:狗主主责、酌情赔偿

有价值观正确的网友表示:如果车子正常行驶,应该根本没有责任,狗不带狗绳,乱跑,这等同于碰瓷,再加上狗主人根本没有权利扣车,而且这个狗有没有狗证,是不是合法养狗,都需要查证,派出所为什么会这样调解,结尾律师说的话是哪位律师说的法盲的话!

此外,还有人义愤填膺:第一,假如鉴定博美价值1000。第二,鄙人认为狗主人未栓绳责任大可定九成。第三,计算器鉴定结果车主赔狗主100元。四,鉴定车辆损失两千元,狗主赔九成1800元。五,车辆误工一天500元。六,2300-减去100差额2200元狗主给车主。七,如果狗主没有养狗证没有免疫,那就免费一百,给车主2300元。七,狗主非法扣车,涉嫌寻衅滋事,拘留15天。

还有人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以前养的阿拉斯加牵绳溜达。路上遇到博美叫了一声,博美吓到乱跑,过几天派出所上门,狗主人因为我家狗叫了一声,把它家博美吓到被车撞死了,赔了3千。无奈!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纵使网友们的意见不合,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拴狗绳是错误行为、主责不在于张师傅、赔偿8000有待商榷、狗主扣车行为涉嫌违法,但张师傅怎么就被罚8000了?这不禁令编者想到汽车正常行驶撞到人的责任和法律判决问题!

3、交规联想:正常行车撞到人怎办?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开车人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是同等责任或以下,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换句话来说,如果正常行车,导致突然“鬼探头”或碰瓷的行人伤亡的,不用坐牢,但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以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即便是正常行车、保险买齐的情况下,也需要专注地开车,毕竟这类事情谁遇到谁倒霉,多一份谨慎,少一分麻烦!

4、写在最后

编者认为,道路交通安全不是司机一方面的责任,行人、非机动车等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每个人都是社会的参与者,单独将“锅”甩给司机是错误的、不公平的行为。

试想,车主认真驾驶,小狗拴绳、狗主紧握,还会被撞吗?车子正常行驶,行人一停二看三通过,还会有那么多意外吗?因此,遵规守纪的不止于司机,必须人人有责,而不拴绳子导致宠物离世、还索赔高额赔偿的狗主,你不脸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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