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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浙江全省高速禁摩!交通工具性质划分该改改了

2020年08月29日 14: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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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其官方微博“浙江交警”发布通告称,9月1日起,浙江全省境内高速公路继续禁止摩托车通行。

浙江交警表示,为切实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路况和流量实际,衔接周边省市高速公路摩托车限行措施,要求全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警方特发以下通告:

一、全省境内高速公路继续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摩托车为什么不可以上浙江高速?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负责人此前公开表示,浙江高速公路路网较密集、地形较复杂,承载的流量也较大。摩托车上高速,交通风险很大。

风险大是真的,相比汽车,摩托车体型小,变道灵活,对有盲区的汽车司机来说,在高速上确实很难观察到危险。但是,同责不同权的待遇对摩友们来说,无疑很憋气!

同为机动车,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同为机动车,电动摩托车不能上主路!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这些车辆统统都要按照机动车违规处罚条例论处,这就像你生了个儿子,但不能冠你的姓一样,而给他买房娶媳妇的钱却一分不能少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机动车和非机动的定义,非机动车是有速度和空车质量限制的轮式车辆,包括残摩和电动自行车;而只要大于非机动车规定速度的即被化为机动车。

这种按照速度划分姓车辆性质的方法其实非常不合理。无论是高速公路还是城市道路,两个轮子的永远都无法与四个轮子的抗衡,前者是肉包铁,后者是铁包肉,一旦发生车祸,倒霉的肯定是两个轮子司机。因为体积不同,对司机的保护力悬殊,让他们在同一条道路上同行,本就是一场羊入虎口的危险游戏。

不过,随着城市交通参与者越来越多,交通法规和安全问题对决策者们的智慧来说绝对是一种巨大考验,汽车与摩托车、电摩与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与汽车、电动三轮车与摩托车等等这些不同体积、不同速度、不同质量的交通工具参与者们,该如何平衡他们道路利益,真的要好好做做选择题!

但是不管是哪种交通工具,司机如果能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遵守各自的交通法规,这也许才是解决各类交通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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