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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位两会代表委员建言智能汽车数据安全:黑匣子要掌握在自己手中|汽车预言家

2021年03月08日 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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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汽车预言家

作者 | 田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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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随着“两会”的正式召开,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关于汽车方面提案议案成为行业报道的焦点。在本届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的《关于加强数字生态环境下汽车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建议》因为大家的关注。

随着汽车“新四化”浪潮在全球的推荐,以智能化、网联化为鲜明特征的自动驾驶成为车企以及消费者追捧的对象。具体表现在,造车新势力的崛起,以及传统车企纷纷推出L2级或L2+级的自动驾驶功能产品;消费者对于车辆的购买更是“无智不欢”。根据发改委预测,2020年智能汽车在新车销售中占比达到50%。更有机构预测,2022年,智能汽车销量占比将突破80%的目标。

就在大家享受智能汽车带来的出行便利时,却很容易忽略掉智能汽车的数据带来安全和隐私等方面的问题。这也是两会期间相关代表所提的加强数字生态环境汽车数据安全和隐私建议引起大家关注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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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市场对于智能汽车数据的管理

对于两会代表热议的车辆自动驾驶安全方面的政策制定,无独有偶不仅仅是中国市场方面有这方面的需求,在国际市场方面,各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均已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

美国:早在2012年开始,陆续有多个州推出了与自动驾驶车辆相关的立法。目前至少有34个州和特区考虑了与自动驾驶车辆相关的立法。

2017年9月,美国国家公路和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发布了关于高度自动驾驶车辆(HAV)安全开发的最新指南。

2020年11月,美国倡导消费者和汽车安全的团体发布了一份自动驾驶汽车立法大纲,敦促联邦立法机构将该框架作为确保公共安全的指南,将安全、公平、可及性、可持续性放在首位。据悉,在这份自动驾驶汽车立法大纲中,该联盟强调了一套原则,其中包括:要求各级别的自动驾驶车辆“必须遵守全面且严格的联邦标准”,以解决已知和可预见的安全问题;确保向主要利益相关方提供安全和性能数据等。

欧盟:2018年5月,欧洲已经修订车辆相关管理制度,对车联网及自动驾驶发展进行支持。2019年2月,欧盟成员国达成共识,共同签定自动驾驶指导文件,该份文件中共有8个原则,其核心是如何定义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包括系统性能、驾驶任务的转换、行驶数据记录、网络安全及安全评估测试等部分。

日本:自2015年起,日本政府启动立法。针对既无驾驶员又无需掌握方向盘的自动驾驶汽车引发事故之际的责任归属等问题,日本警察厅已开始展开法律层面的讨论。日本政府称,将在企业获准在公路上广泛进行自动驾驶汽车验证试验的2016年度内制定指导方针。日本政府将分析试验数据,在2020年之前完成立法。

韩国:2019年,韩国发布《未来汽车产业发展战略》,计划在2024年完成全国主要道路自动驾驶所需的通信设施、高精度地图、交通管制、道路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求2027年率先实现世界范围内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2020年1月份,韩国国土交通部发布《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标准》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部分功能提出有条件自动驾驶车(L3级)安全标准,韩国也由此成为全球首个为L3自动驾驶制定安全标准并制定商用化标准的国家。

不难看出,在世界各个主要的国际市场方面,均已将发展智能自动驾驶视为汽车发展战略。并且从立法角度已经开始实现相应的管控。

2

中国智能汽车每年数据输出是全球的3.32倍

根据相关研究机构估算,一辆自动驾驶测试车辆每天产生的数据量最高可达10TB。以此来推算,1000辆车一年就是11EB(万亿兆)的数据。2020年仅中国市场智能汽车新车所贡献的数据至少在139210.5EB,这还不包括智能汽车保有量。这是什么概念,2019年全球数据量累计为41984EB。换句话说,仅中国智能汽车新车所输出的数据量是全球总数据量的3.32倍。

此外,在看这些智能汽车所输出的数据具体包括,车辆行驶数据、车身数据、操控数据、视频数据、图像数据、坐标数据等数十类。

随着汽车“新四化”浪潮的推荐,数据的重要性日趋显现,车企中也流传着“得数据者得天下”的说法。以目前德系豪华BBA为例,目前三大车企已经提出要实现数据共享,但到实际操作阶段,车企急于维护自身利益,把共享视为洪水猛兽,因此数据不能立即兼容。

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就是特斯拉,有分析人士指出,特斯拉在中国道路上行驶,细致到可以检测到前方道路上一个微小的水坑。除此之外,特斯拉还有着达到exaflop级别的浮点运算能力,特斯拉系统在工作的过程中,会将别国每一处具体坐标上的各种具体数据记录得一清二楚,包括街道路况、导航距离以及环境景象等所有能被地图测绘所扫描到的数据,都能够被特斯拉收集到,并立刻上传到美国总部。至于这些数据会不会被美国军方掌控,是否会涉及到泄密情况,这些问题显然是细思极恐。

显然,自动驾驶产生的数据关乎国家安全。此外,针对个人方面,一些智能车辆在行驶过程所产生的数据也涉及到个人的隐私和财产安全,关乎车主的行驶路线、沿途行为、车内谈话等将被后台详细掌握。而这些一旦被黑客攻击,无疑是等于车主的行为等于“透明驾驶”。

3

中国智能汽车自动驾驶基本法律法规体系显现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和新能源汽车市场,同时又是智能汽车重磅市场,关于智能汽车的车辆驾驶和信息安全自然也成为政策关注的重中之重。

而相比于国外,我国的自动驾驶立法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也是在充分吸收参考了国外的经验,其监管力度更为谨慎和稳健。

2017年12月,国家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对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进行规划部署,加快建立跨行业、跨领域、适应我国技术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2018年3月全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有关加快自动驾驶立法的第6219号建议,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均表示要加快自动驾驶立法及监管。同时公安部还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变革提供发展空间和安全保障,并且积极打造道路测试环境,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则从标准化顶层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技术、产品责任研究等方面开展相关立法及标准化工作。

2018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总体要求)》《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信息通信)》《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电子产品与服务)》系列文件

2018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车联网直连通信使用5905-5925MHz 频段管理规定(暂行)》,为基于LTE-V2X直连通信划定了20MHz带宽的专用频率资源。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发展目标和一系列具体举措。

2020年2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联合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明确提出要确保用户信息、车辆信息、测绘地理信息等数据安全可控。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数据风险、数据出境安全等评估。

2020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指南》提出,应按照车联网产业发展技术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及道路交通管理行业应用需求,分阶段建立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到2022年底,完成基础性技术研究,制修订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等领域重点标准20项以上,为开展车联网环境下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车联网城市级验证示范等工作提供支撑;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车联网环境下车辆智能管理的标准体系,制修订道路交通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业务领域重点标准60项以上。

2020年7月31日,我国自主建设的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该导航系统的服务内容之一就是车联网。同日,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函,广泛征求对《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对进一步明确标准制修订重点,以及形成统一、协调的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架构作出部署。

可以说,在我国政府的强有力组织引导下,关于自动驾驶以及数据安全方面,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涉及到智能驾驶和数据安全方面,已经形成基本的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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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位代表委员关注智能数据安全 预防“卡脖子”

随着汽车“新四化”浪潮的展开,前期的市场培育阶段已经基本形成。而当汽车数字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暴露出的安全问题也愈加突出。据Upstream Security发布的2020年《汽车信息安全报告》显示,从2016年到2020年1月,四年的时间里汽车信息安全事件的数量增长了605%,其中仅2019年公开报道的针对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攻击的事件就达到了155起。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汽车安全技术研究所所长朱西产在接受汽车预言家采访时表示,针对智能汽车发展所暴露出的问题,应抱有积极心态,发现新问题,应通过立法、技术等手段予以解决。任何事物发展都是伴随者产生问题,解决问题这样螺旋发展模式。

伴随智能汽车向2.0时代的发展迈进,在今年“两会”期间,诸多代表委员提出针对性提案建议。具体来看: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建议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明确责任承担主体,推动自动驾驶专属保险体系的完善进程。

他提议建立准入制度,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包括高精地图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商业用途需经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管理。只有满足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要求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才能进入汽车公告目录。此外他还从加强数据隐私保护,制定过程审查制度,以及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等三个方面来建议保护汽车数据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庆洪建议完善道路测试相关政策法规,比如建议统一全国测试申请标准,建立跨地区牌照互认机制,避免企业重复申请。在保障现有“单车智能”技术路线的同时,更多支持“车端智能+网联共享”相结合的技术路线,鼓励车辆安装V2X设备并强化其路权,并引导互联网巨头等相关资本从基础消费领域转投智能网联等国家战略科技领域,加快网联化的发展进程。

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同跃建议建立国家级测试示范区测试车辆上路准入结果互认机制,各国家级测试示范区使用统一的C-V2X通讯技术,并建议国家层面推进车企上市新车具备嵌入式的蜂窝连接功能,建立芯片底层交互标准,鼓励地方建立C-V2X应用示范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尹同跃还建议开放L3自动驾驶在低速行驶下的路权,通过低速场景行驶里程,积累自动驾驶工况,为高速自动驾驶做技术储备。

全国人大代表、哪吒汽车创始人兼董事长方运舟提议成立“国家队”,制定中国汽车操作系统的发展纲领和行业标准,鼓励和引导中国汽车操作系统的发展,合力攻克这个涉及汽车行业未来发展的关键技术,避免被人卡脖子的情况出现。

全国政协常委、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建议,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协调发展和监管二者的关系,提升对包括互联网平台在内的数字经济企业的治理能力,推动参与全球数字经济的规则制定。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提议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的力度,为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开辟合法化路径;加速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进程,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构建低碳、高效、便捷的交通系统;鼓励企业加大自动驾驶汽车及关键软硬零部件研发创新,促进自动驾驶汽车普及。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建议,在车企端,汽车在出厂之前像强制做碰撞测试一样进行联网安全测试,甚至更高强度的测试;通过结合实际应用场景的攻防演练,提升企业和车辆的网络安全防护等级。国家端,加强智能汽车在使用过程中数据采集的监管,禁止采集用户不知情数据,禁止过度采集超出满足智能汽车功能的地理环境数;制定相关标准并加强数据的出境监管,细化相关数据的安全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会长谈剑锋建议,由网信办牵头工信部,尽快完善和落实智能汽车软件供应链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产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从软件供应链着手,做好软件代码安全审核和规范,在符合国际规范的前提下,完善相关行业监管法规,要求代码透明,要求各类软件都要通过安全检测,尽可能减少软件漏洞和木马,确保产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他还建议由网信办牵头工信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快智能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细则的落地执行,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数据采集类型和范围约束,尤其是针对采用单车智能技术,采集大量个人和环境信息的智能汽车,应要求其遵守国家法律、标准,采集的车主数据、环境数据和路网数据遵循合规和最小可用原则,不可过度采集;规范智能汽车各类数据存储符合国家法律,未审查不得出境,确保国家安全;鼓励区块链、可信多方计算等数据保护共享创新技术的应用,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车联网数据在开发和商业化应用中被过度滥用,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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