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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人同一高速路口被罚,被滥用的是电子眼还是法规?

2021年04月13日 1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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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汽车洋葱圈

Hello大家好!我是陈杰

昨天,人民网在官方微博上点名报道了佛山一高速路段天量罚款的事件,同一个岔路口,共有62万人在此被罚,罚款金额超过1.2亿。不过目前佛山交警进行了澄清,表示真实罚款人数为18万多,62万的数字是不实的。但不管62万还是18万,这个事件都把电子眼被滥用的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新华每日电讯还在微博上发起了“央媒评一些电子眼沦为罚款机器”的话题。不过,佛山当地交警此前也做出了回应,指出道路标志线是经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并且在岔道口之前都有提示。

​那这些罚款到底是不是故意敛财呢?天量罚款屡见不鲜,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佛山交警部门的回应 站得住脚吗?

罚款是怎么产生的?

先来介绍一下事件的经过,事情发生在广台高速43公里处一岔道口,该路段是北往南方向,共有4条车道。主道分岔前最左侧车道印有“左转兼直行”的箭头,其余3条车道都只印有“仅直行”的箭头。

按照常理,直行是从广州往江门方向、右转是往北滘方向。但是分岔路口前所有6条车道都印有直行箭头,很多车主都会理解成所有车道都可以直行到江门。其实,只有左边三条直行车道是前往江门方向的。

不过,很多车主认识到这个情况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压实线变道,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要扣3分。如果想避免罚款,只有在主路分岔前就走最左侧车道。

有网友通过无人机拍摄,发现3分钟中共有27位车主压实线变道,总计罚款金额5400元,平均每分钟1800元。

谁验收的,达标情况如何?

不过佛山交警表示,该路段标线是按规范设置的,经过了合格验收。并且提示牌设置也齐全规范。

佛山交警设置的提示牌

白色提示牌:往江门方向车辆,靠最左侧车道行驶

但有网友指出,指示牌的大小并不符合国家标准,当然了因为缺少实地考察,并且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评估,目前我们也很难确定这些指示牌到底符不符合国家标准。

不过我认为,既然当地交警部门声称标线和指示牌是经过了合格验收的。就应该公布到底是谁来验收的,验收时是根据的哪些相关标准,相关标准的要求是怎样的,这些标识的达标情况又是怎样的。只有把这些公之于众,才更有说服力。

符合常识,是更大的标准

退一步说,即便就如佛山交警部门所说,标线、提示牌设置齐全规范,也经过了验收,但是纸面上的标准是一回事,符合常识,能切实起到提示作用,规范交通秩序才应该是更大的标准。

验收时符合了标准,但实际中并未起到应有的提示作用,造成罚单激增,罚款上亿,这样的验收合格,也只能算纸面上验收合格,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格。

所以,关于如此的道路标线到底是不是合格的,我认为当然还是要给大家一个说法,尤其是那些被罚款的司机朋友们。但我们也要对所谓的标准有更高一层的理解,最大的验收标准,应该是符合常识,能规范交通秩序。

从这个角度上说,标线到底合不合格是一回事,但不合理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了。所以,当地交警强调标线是验收合格的,我认为这个回应至少是不完善的,即便合格了,那不合理的问题是不是也应该解释一下呢?

天量罚款,是监管的失败

佛山交警的回应,想表达的不过是标线设置都是合理的,被罚的司机都是因为自己的违法事实被罚的,天量罚单和罚款也都是合理的。

而我想说的是,这其实根本没有理解划定标线、设置电子眼的意义,或者说没有理解交通罚款的意义。划定标线,并设置电子眼对违章进行处罚的初衷是什么呢?这虽然是一种处罚措施,但更是一种管理措施,处罚也是为了管理。

交警称沿线有提示信息

如果某一路段划定了标线、设置了提示牌和电子眼,但是交通违法行为不但没有减少,还产生了天量罚单,我想这并不是说明违章的司机都活该,而是说明交警通过设置标线、提示牌、和电子眼来规范该路段交通秩序的办法是无效的、失败的。

那既然这些措施是无效的,那该怎么办呢?当然是进行改进了,重新对道路进行规划,重新对标线、提示牌进行设置,或者其他什么措施。总之,天量罚单已经是该路段交通秩序管理失败的信号了,看到这种信号之后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坐视这种天量罚单继续产生,某种程度上就是当地交警失责的表现了。

这也就很容易被大家理解为,当地交警故意这样设置,进而把罚单当成敛财的工具。

前不久的两会期间,就曾有人大代表指出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超过3000亿,根据公安部的数据,202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不过2.81亿辆,平均每辆车的罚款超过1000元。当时,我们也对如何看待电子眼被滥用、以及如何纠正这些问题聊了一点自己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留言中,有不少人都在说交通罚款是必须的,甚至应该加重处罚才能规范交通秩序。我想这些朋友可能是没有理解文章的含义。我们说的是对不规范的、滥用的交通处罚要清理,整治。

对于合理的,符合规范的,以管理为目的的罚款,我们当然是支持的,这些处罚很有必要,也确实产生了正面的效果。我们讨论的是长歪了的树枝怎么修理的问题,不是要不要伐树的问题。

每一个电子眼都应该有KPI

再进一步,既然每个电子眼都是为了管理交通秩序而设置的,那是不是每一个电子眼都应该有一套自己的管理目标和失责机制呢?管理目标就是是否能减少该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失责机制就是如果达不到管理目标,又该采取怎样的整改措施。

这就相当于给所有的电子眼定了一套KPI,这是一套降低交通违法行为的KPI,而不是罚款KPI。毕竟每一个电子眼的罚款都来自车主的血汗钱,为了对每一分车主的血汗钱负责,这样的监管秩序也不可或缺。

而目前,对电子眼设置的规范还非常模糊,该在什么地方设置、设置多少、由谁核准,以及使用规范和程序到底是怎样的,这些都还缺少明确的规定。

同样的,在佛山的这个案例中,我们也能看到,关于道路标线的设置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具体标准是怎样的、由谁进行验收。总不能当地交警说验收合格,那就是合格了吧。

期待有温度的执法

前面我们说了,即使佛山交警每一笔罚款都罚的有理有据,其实也是一种失责。但这还不是全部,法律的尊严当然不容触犯,但执法方式却是可以有温度的。

其实很多轻微的、不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本可以通过教育、警告的方式解决。这样的方式才更贴近执法的初衷,也显得更有人情味。

​比如,去年4月份,在西安一医院门口,一位来给孩子看病的家长为了省钱,每天把车停在路边,然后自己睡在车上。巡逻的交警了解到情况后,给这位车主开出了罚单以示警告。但却在罚单上写下“不罚、加油”四个字。这样有温度的执法不但能起到更好的效果,也瞬间火遍全网,赢得一片点赞。

对于佛山交警来说,之前期待他们执法有温度也许是要求过高,不过未来倒是可以期待。这是为啥呢,现在这件事情被央媒点名后,已经火遍了全网,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对此事给出一个清楚的解释。

道路标线到底是不是符合标准,如果经鉴定是不符合标准的,我希望当地交警能把罚款和驾驶证扣分返还给车主们。

执法过程中产生错误在所难免,但是承认错误、纠正错误,我认为也算是一种有温度的执法。

当然了,这只是我的一个期待,以前也有过类似的例子,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沈海高速茂名电白服务区的一个电子眼也曾爆出过天量罚单,2017年一年中就产生了12.5万个罚单,罚款总额高达2500多万。

​开始时,当地交警也给出了相应的解释,但是随着事件的发酵和媒体的追问,这个路段后来已经进行了整改,并停用了电子眼。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这件事到此就结束了,以前那些被不合理电子眼罚过的司机们再也没有人关心了。所以,关于这件事,我不想看到结果又是不了了之。

其实,与其说这是给司机们一个解释,不如说是给当地警一个摆明态度、证明自己的机会。如果真能这样,不但不会丧失公信力,反而会显得更有温度。

庆幸的是,目前广东已派出工作组去佛山调查此事了,希望能尽快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写在最后

这件事之所以会被央媒点名,之所以能被大家如此关注,主要是因为大家很愤怒,愤怒于公器可能变成了敛财的工具。愤怒于部分监管部门可能为了罚款而罚款。这18万人被罚的每一分钱都是对交管部门公信力的伤害。

任何一种监管措施,一旦被随意使用,就会远离其设置的初衷。并且,广大司机朋友和交管部门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很多时候,即便交警部门没有随意处罚,但相关信息不够公开透明,也会给很多司机朋友造成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想象。

所以,交通管理部门的任何处罚,不但要有理有据,还要公开透明,更要对每一项处罚措施设立管理目标和失责机制。如果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我们还期待执法更有温度。

最后,大家有没有遇到过类似不合理的道路设计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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