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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放大招!交警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

2021年05月13日 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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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车行易

导读:

作为车主,遵守交规应是分内事,但很多人对交警的管束“感情复杂”;拍违章的电子警察,也只不过是一个电子拍照设备而已,却时常遭遇舆论“口诛笔伐”。

为什么大家对他/它们如此抵触呢?

咎其引起不满的原因,还是一部分交警执法的态度、电子警察设置的方式背离了初衷。当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的警察和“电子警察”,被一些原因异化为借机生财的“摇钱树”时,变成为被群众诟病的“靠路吃路”时,一切就变味了。

近日传来一个好消息

在成都召开的

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

公安部强调交警处罚严禁

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

公安部此次对交警执法乱象果断“亮剑”,与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交通执法热点事件不无关系。

此前,据媒体报道,山东一名货车司机被判定超重但投诉无门,最终不得不割伤左臂自残才被允许复磅换回公道;在河北,一货车司机因定位系统掉线被处以扣车、罚款处罚而自杀身亡;广东佛山,一高速岔路口因标线设置不合理导致累计几十万车主违章,被网友戏称为“印钞机路口”。

综观这三起交通执法争议事件,皆与不合理执法处罚相关。

01

严禁过度执法

过度执法,主要体现为一些可抓可不抓、可罚可不罚的行为,交警全部一纸罚单了事。

举个例:

网上曾有一段沈阳交警 “过度执法”的报道。一位车牌为“辽AQE5**”的轿车的司机,因“机动车号牌未保持清晰”而被罚了款。

可问题是,即便是在微博上播出的、已经被多次压缩过的小视频里,观众都能很清晰地看到这位司机的车牌。就连很多同样关注到这个视频的交警同行,也认为这个车牌很清晰,并不需要处罚。

最终,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已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并依法撤销相关处罚决定;对涉事的3名民警分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立即对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交通违法处罚是手段而非目的,全部一罚了之,可能会有反效果。引用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的话:“罪犯越多,社会对立面越多,社会治理难度就越大。对违法者“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该一判了之。”

面对一些轻微的、非主观故意的违章,交警可以先采取劝导教育或警告,视情况再作出处罚。

02

严禁逐利执法

逐利执法,这可能是车主质疑最多的一点了。罚款项目过多过重过频繁,高速上探头密密麻麻、防不胜防,“夜间贴条”等行为,也被怀疑是否有创收目的。

举个例:交通罚款成为地方可用财力的1/3?地方政府“靠路吃路”!

有记者在北方某县调研发现,这个山区县一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1亿多元,令人吃惊的是,当地交通违章罚款一年竟“创收”了3000多万元。交通罚款竟然“撑起”了地方可用财力的1/3!

一位被罚数次的司机对这个县内省道上某个立杆测速设备颇有微词:“对来车拍车头,对去车拍车尾,道路规定时速60公里,突然限速30公里,不是特别熟悉的当地人,很难避过,一旦超速被拍,经常会被扣12分、罚1000元。”

执法处罚的初衷,是对被执法者的惩戒震慑和教育引导,执法处罚变味“逐利执法”,难以起到应有功能之外,必将引发群众不满,损害政府公信力,违背了执法为民的初衷。

此前已有人大代表提出,清理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抓拍。现在公安部跟进下令,希望以后交警开单的速度会慢一点。

03

严禁粗暴执法

良好的“警民关系”是国家一直在致力维持的,但有小部分交警在执法时态度粗暴蛮横,本来车主心里就憋着气,因而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其实只要交警和颜悦色一点,耐心解释违章情况,车主是可以更好理解和接受处罚的。

一起讨论吧!

不能否认的是,交警同志们不管刮风下雨,都坚守在一线岗位指挥交通,维持秩序,他们真的很辛苦,我们需要为他们点赞。

但是与此同时,希望交警也能够多一些理解各位驾驶员们,更加人性化执法、规范化执法。民之所望,才是政之所向。希望“靠路吃路”者能正视群众的呼声,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未来交警执法是否会有变化,相信广大道路参与者都会密切关注的。

你对公安部此次倡导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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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伊冬 PA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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