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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又致人身亡?车企和驾驶员,谁的责任更大?

2021年08月18日 13: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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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汽车洋葱圈

“自动驾驶”算得上是如今汽车圈最大的风口了,一边是各家车企不遗余力的研发和宣传,一遍则是问题不断。

Model 3的“刹车门”还没有最终定论,最近,一则百余字的讣告再次把蔚来送上了风口浪尖。

8月14日,知名餐饮品牌美一好发布讣告称,其创始人林文钦先生在驾驶蔚来ES8启动自动驾驶功能后,发生交通事故,不幸逝世。

那事故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蔚来的自动驾驶是不是存在致命漏洞?最终的责任又将如何界定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聊聊。

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在8月12日下午,地点为沈海高速涵江段,事故原因是林先生的ES8高速追尾了一辆工程作业车,ES8的A柱及驾驶舱严重损毁,被追尾的工程车也侧翻在地。

随后,林先生的好友郑先生公布了一份蔚来APP中记录的该事故车相关信息的视频。视频显示,当天事故车共有3段行驶记录,最新一次驾驶里程为85公里,历时113分钟。在这近两个小时的行驶过程中,平均速度为45.1km/h,最高时速114.6km/h。

并且,APP中的记录还显示,在这次驾驶过程中,当事人使用NIO Pilot(蔚来的自动驾驶辅助系统)和领航辅助功能的里程,都占到了总里程的80%以上。

并且郑先生还向媒体表示:“蔚来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事发时,这辆蔚来正处于NOP状态。”

这里所说的NOP也就是领航辅助功能,简单来说,NOP是在NIO Pilot基础上的加强和优化版。因为有了高精地图的加持,NOP可以实现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自动驶入、驶出匝道口,自动变道、调整车速的能力。从分级上说,已经算是L2+级的自动驾驶辅助了。

此外,郑先生提供的信息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APP记录的信息显示,车辆在最后一段行程中,有一次急加速,但没有急减速的记录。

各方如何表态

在蔚来APP上,认证为蔚来厦门区域公司总经理的张波,8月14日留言表示,正在配合当地交警进行调查,并对林先生表达了哀悼。

就在这条留言下方,蔚来的创始人李斌、总裁秦力洪也分别对林先生表示了哀悼。

但一位自称是林先生生前好友的名为“holly爸爸”的网友,给秦力洪留言表示,事发后,家属和交警向蔚来索要车辆行驶数据时,蔚来方面效率低下。事发后的第二天,蔚来工程师只提取到了一些今年1月份的行车记录视频。

至于云端数据,holly爸爸也表示蔚来内部的审批、盖章流程太低效,并呼吁:“不要套路我们了,还原事实的真相,拜托了可以吗?”

此外,8月16日,新浪科技报道,ES8车主一方的代理律师表示:蔚来技术人员未经交警同意,私自接触涉案车辆进行操作。交警已传唤该蔚来技术人员做笔录,若调查结果是车辆数据被篡改或毁灭,涉嫌刑事犯罪,蔚来公司需要对本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同时,蔚来也在同一天发布了一份声明,表示蔚来没有删改数据,也没有员工被传唤。

这些就是事件发展至今,各方公开的表态。其中,关于蔚来的员工有没有被警方传唤和篡改数据,蔚来和车主代理律师的说法是存在矛盾的,真实情况到底是啥,还需要让子弹再飞一会。

两点争议

“自动驾驶”模糊宣传需制止

但根本是要对抗“人性的弱点”

这起事故中,涉及到“自动驾驶”的部分,成了最终定责的关键,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对此,网友和媒体同行们的讨论已经很充分了,结论就是现阶段,一切所谓的“自动驾驶”都只是“辅助驾驶”,这其中车企确实存在很多模糊宣传和故意诱导的嫌疑,这一点必须被制止。

比如,这次事故后,就有网友扒出早在2019年,蔚来的副总裁沈裴曾在高速上启用“自动驾驶”,并表示NIO Pilot越来越上瘾,甚至还写到:“放心地边吃东西边开车。”

作为车企高管,给大家做这样的示范,显然是极为不妥的。这是在强烈暗示使用NIO Pilot的时候,可以随便开小差。其它车企在宣传中类似的行为和文案,也还非常多。这种错误的引导必须被制止。

但我认为,即便厂家存在一些模糊宣传和夸大宣传,但作为一个驾驶者,是应该知道现阶段的“自动驾驶”还没有达到可以完全脱离人为控制的地步的,司机依然应当集中精力在驾驶上,并且也应该为自己的驾驶行为负责。

某理想ONE车主错误使用自动驾驶辅助

并且,不只是我这么认为,新京报贝壳财经对此采访了相关律师,律师给出的回答是,除非能证明事发时车辆失控,否则驾驶员本人是应该承担部分责任的。

当然了,这就又引申出一个更深层的问题,虽然很多司机一开始对辅助驾驶都不十分信任,但如果使用了一段时间后体验很好,甚至很多工况下,这些辅助驾驶功能甚至比司机自己控制的还要好。那人们就很容易麻痹大意,甚至丢掉最后的警戒,最终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控制权,彻底交给辅助驾驶系统。

对此,曾担任过华为智能驾驶产品部部长的苏箐,就曾公对特斯拉自动驾驶的事故表示过:“普通用户对新科技产品会有一个倾向性,一开始完全不信任,但是试过觉得好,就会变得非常信任,这个时候就是出事故的开始”。

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这种倾向性是人性的弱点。要想克服这种弱点并不容易。

事实上,虽然车企存在对“自动驾驶”的夸大宣传,但其实在很多正式的宣传文案上,依然在强调辅助驾驶≠自动驾驶。但是这种提醒往往难以让大家克服人性的弱点。

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认识到这个道理的也不只有苏箐。谷歌旗下的Waymo是最早研发自动驾驶的公司之一。但他们却不做L2、L3,只做完全自动驾驶的L4、L5。

对此其原CEO解释称,在测试L2、L3的时候,Waymo发现其员工经常一边开车一边发短信、化妆。甚至曾有员工在90km/h的时候睡着了。正是这些情况,促使他们放弃了L2、L3,转而直接研发L4。

Waymo的CEO总结道:“做得越好,人类就越有可能过于信任它”。当然了,这不一定是Waymo放弃L2、L3的全部理由,但这个观点却值得我们深思。

允许L2、L3这种确实能让人们更加方便,但同时又不够完善,要求司机必须时刻准备接管的自动驾驶装车应用,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适,可能还需要大家更多的思考和讨论。

行驶数据的死结

关于这起事故,另一个争议的焦点就在车辆行驶数据上,目前蔚来和车主的代理律师已经因为这个问题产生了纠纷。行车数据之所以关键,在于它是判定事故责任的关键。

比如,事发前车主有没有主动踩下刹车踏板,或者蔚来的NOP功能有没有介入进行刹车,都将成为事故责任判定的重要依据。

而之所以说行驶数据是死结,是因为这个数据目前只有厂家自己掌握,即便最后蔚来给出的数据是完整的、未经篡改的,但也很难让大家相信。

这就像一场考试中,考生自己拿着唯一的正确答案,然后考生说自己绝对没有抄答案。这种情况下,即便他真的没抄,相信大家也很难相信。

这个问题要想解决,就必须让相关的监管部门也能掌握这些重要的监管数据。否则,只要涉及到需要这些数据判定责任的时候,一定会出现扯皮的现象。

消费者切勿放松警惕

自动驾驶已经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但大家一定要清楚,现阶段我们所有的这些技术,都只能称之为“辅助驾驶”。所以,特定工况下我们可以享受其带来的便利,但是千万不要过分依赖,放松警惕。

当然了,这也不能只依靠车主的自觉,车企在宣传上更要时刻强调辅助驾驶,而非“自动驾驶”。并且,相关部门在宣传的监管上也要更加严格,让那些刻意夸大、模糊宣传的车企付出代价。

更重要的是,对行车数据的监管、对自动驾驶时代事故责任的划分,我们在规定和立法上,要及时跟上发展的现状。

写在最后

新事物的发展总是不可避免的会经历挫折和阵痛,对汽车来说,自动驾驶是未来十几年、几十年最重要的新事物之一。

但是技术成熟,不能以牺牲驾驶员的安全、甚至生命为代价。且不说这次事故到底是不是自动驾驶辅助系统的锅,但这都提醒我们:

第一.现阶段还没有真的自动驾驶,车主必须谨慎驾驶。

第二.车企对自动驾驶的装车应用和宣传,必须被严格监管。

第三.自动驾驶不只是技术问题,更需要一套系统的法律制度,包括数据安全、责任界定、以及保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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