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保协正式下发
《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
2021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已结束
关于本次征求意见稿
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1、明确新能源车定义
关于哪些车属于新能源汽车的问题,一直颇具争议。
而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则对此进行了明确:我们较为常见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都属于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2、保险责任更匹配新能源车的风险点
《征求意见稿》中的新能源车险条款,结合了新能源汽车风险特征、风险场景,在传统商业车险条款的基础上,对消费者重点关注的“用电安全”和“火灾事故”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保险责任的明确。
根据《示范条款》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下列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
同时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3个主险里,均明确了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
并明确了新能源车的使用状态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电池衰减如同其他设备的折旧一样,是不可避免的,属于质量问题,不是由于碰撞、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所以不在责任范围内。
3、重新明确新能源车的折旧率
新能源车险折旧率的变化,主要体现在9座以下家庭自用车和非营业客车上。
相比传统车险(每月)0.6%的折旧率,新能源车险的折旧率根据燃料类型,分为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两档。
其中纯电动汽车,折旧明显高于其他车型。且价格越低,折旧越快。
可见,在10万元以下、10万元-20万元、20万元-30万元、30万元以上四个价格档次中,10万元以下的纯电动汽车由于电池价格占比较高,故折旧最高为0.82%。
而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汽车由于电池价格占比较小,折旧也最低为0.63%,略高于传统燃油车的0.60%。
4、增加6个新能源车特有附加险
主险责任的扩容,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的主要风险。
这6款附加险包括:
● 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因外部电网故障导致的损失。
● 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保障个人自用充电桩的损失。
● 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保障由个人自用充电桩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 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保障车辆全损导致软件无法使用的损失。
● 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可与节假日翻倍险叠加,实现4倍、6倍和8倍的责任保障。
●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剔除了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中的“送油”、“搭电”服务,增加了电控电器系统检测的内容。
此外,针对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示范条款》的“附加险”部分也做了相应规定。
例如针对新能源汽车电量耗尽问题,保险公司可向被保险人提供单程50公里以内拖车等道路救援服务。
Q:新条款下新能源车保费是否上涨?
虽说新车购置价和折旧额,都是确定实际价值进而确定保险金额的重要参考,折旧率上升,净值下降,也就意味着保额下降,至于最终的保费是升是降,还得看费率情况。
据悉,随着《示范条款》出台,新能源汽车专属费率也在拟定之中。专属费率出台后,新能源车险的价格高低才能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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