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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今日施行,超速处罚标准放宽,“卖分”直接回炉重修

2022年04月01日 09: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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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个司机

部分处罚政策放宽,同时推行学法减分政策,虽然分数比原来“多”,但卖分处理同样极为严格。

作者:三土

图片:网络

虽然今天是传统意义上的愚人节,但是在今年的4月1日,同样是新交规的正式实施日期,由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个部门规章将从今日起正式实施,而这份新交规的实行也是关乎着驾驶员和即将成为驾驶员的每一个人,至于这份新交规和旧交规之间有什么区别,下面就为大家仔细分析一波

驾考政策更加便民

对于想要除此考取驾驶证或是增驾的人来说,从今天以后,驾考政策则会变得更加简便高效,和以往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四点: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其他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增驾项目的优化以及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放宽才是此次最主要的改变项目,对于目前中国摩托车市场迅猛的增速来说,大多数人从C本增驾至D/E,科目一的考试对于这些老司机们来说已经是驾轻就熟,再去回炉重修科目一上机答题,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浪费时间的工作,不如让其直接实操考试来得好。

另外近些年的露营风潮也是日渐兴起,许多人对于房车的需求,对于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员,且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可以申请增驾轻型牵引挂车(C6)驾驶证。

这些行为扣分标准降低了

虽然对于某些违法行为做出了从宽处理,但是对于其中的2、3、4、6、8项做出从宽处理还是不能理解的,对于一些企图钻空子的人来说,故意涂抹机动车号牌后进行违法行为的代价,从原来的12分顶格“死刑”,到现在的9分“缓刑”,给予了3分的缓冲区域,这是否也会使得违法犯罪有了“缓冲区”呢?

并且对于3、4项而言,未取得该交通工具的驾驶资格就上路的话,对于自己的安全以及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都是极其不负责的,更何况是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便驾驶校车的,更是将学生的交通安全交到了一个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手中,新交规还为这些人设置了3分的缓冲区,是否妥当确实值得深思。

而至于第8则更是离了大谱。从好意上理解,一些可能驾驶员在车上没有注意到的小剐小蹭发生后驶离了案发现场,事后却要面临12分的处罚确实是有些过于冤枉,但是轻微伤以及轻微财产损失的多少如何界定,这才是这项法规更改后更应该注意的,否则日后的逃逸案件只会只增不减。

除了这些明确表明的降低扣分标准之外,还有一些软性的降低扣分标准政策的实施,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放宽了超速的扣罚标准,新规区分了高速以及普通道路的超速处罚标准,并且从曾经10%的宽容区间变为了20%,也就是说曾经限速120km/h的高速公路,不扣分的最高速度为132km/h,而在今天过后,不扣分的最高速度变为了144km/h。

对于曾经我国基建水平相对较差、车辆综合素质较差的年代里,120km/h的限速确实是有一些硬件条件在其中束缚,但是如今我国的基建水平越来越好,造车工艺也提升到了一个曾经从未达到过的高度,适当提升限速的宽容度也能一定程度上缓解道路拥堵。

同时新规中还增加了一条对于低限速条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时扣3分,也就是说对于在高速上行驶的龟速车,在新交规中也对其做出了处罚规定,但是这一政策在实行程度上还是存在一定困难的,毕竟对于某些容易堵车的路段来说,一堵起车来根本就是动弹不得,就更别提开起来了,所以交管部门如何界定龟速车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这些行为扣分标准增加了

对于处罚变严这件事我举双手赞成,毕竟对于目前的中国道路而言,违法成本实在是太低了,但是对于此次扣分项目增加的违法行为中,除了违法停车好取证之外,其余项目的取证均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该项目日后如何执行,就成了我们需要着重关注的部分,毕竟如果没有摄像头拍到的话,违法者是根本不会承认自己违法了的。

新增12分违法行为一定不能碰

相信许多人去交通队交罚款的时候,门口都有黄牛问你卖分么,有人盘算着反正自己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也没有扣过分,卖个六分九分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影响,还凭空多了一笔外快,于是就与这些黄牛们有了所谓的“分数买卖”,但是在新规实行后明确表明了:代替市级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谋取经济利益的,将处以12分记分处罚。

这也就是说以后的分数买卖行为,将会被处以12分的罚款,这对于一些习惯性违法,在违法后又想要通过“买分”方式企图逃避处罚的人,这一条例的推出可以说是给买卖双方都予以了极高的震慑性,几百块钱的“卖分”钱和一次性扣除12分孰轻孰重,我想不必我多说了。

扣了的分,可以“挣”回来了

在新交规正式施行后,将在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其实早在去年中旬开始,北京就已经开始实施了学法减分政策,我身边的不少人都已经通过学法减分“挣”回了已经扣除的分数,算上学法减分的6分的话,一个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拥有共计18分,只要不是一次性12分的处罚,基本上都能够通过后期的学法减分来避免从新回炉重修。

总结

以上只是对新交规的大致性总结,具体细节还要查看国家正式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两项规章,或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新交规实行后最大的便利就是对于超速界定的放宽,以及学法减分政策的推行,相信随着社会一点一点的进步,我国的交通法也会变得更加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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