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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部令实施后,申请“延期”类业务有哪些新变化?

2022年05月07日 12: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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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车行易

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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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4月1日

新部令实施后

多项车驾管业务都有新的变化

给驾驶人带来更多便利

那么

“延期”类业务有哪些变化呢?

今日重点解读

“延期”类业务的新变化

01

新旧规定对比

【旧规定】《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新规定】《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02

身处国外怎么办?

依据“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第四条——“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

携带资料

☑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像打印件)

☑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 延期事由证明

☑ 委托书(复印件或影像打印件)

☑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 两张白底1寸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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