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车辆常在汇流处争抢道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拉链式”交替通行,了解一下!
近年来,多个城市全面推行交替通行
交警部门将会对对抢道行为进行重点管理
违法必被罚!
01
什么是交替通行?
交替通行又称“拉链式交通通行”。顾名思义,当前方车道减少、车辆排队通过时,车辆需像“拉拉链”一样,右边一辆、左边一辆交替驶入前方车道。
▲交替通行示意图
作用: 可有效提升车辆汇流处的交通秩序,让道路通行更高效有序,同时降低事故的发生。但交替通行的方式并不通用,一般适用于路面比较平缓、视野比较开阔的路段。
▲交替通行标志
交警部门会在路口前配备清晰明了的交替通行标志和标线,引导车辆依次交替通行。大家看到了可要注意!
02
目前有哪些城市在严查此类违章?
杭州:去年8月起全面推行交替通行,首违不罚
在去年8月1日起,杭州在高架快速路全面实行匝道“交替通行”的措施。
对未导致交通事故的,杭州交警实施“首违不罚”即予以警告;
第二次违反的要处罚,依法罚款100元;
对因违反规则导致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广州:违者罚100元,共执法6200多宗
在去年3月起,广州交警已在20个立交桥、高架桥上桥位以及匝道交汇处新增实施交替通行措施。
同年4月10日起,广州正式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驾驶人拍照取证,并处以100元罚款。
其他地区
上海:罚款200元!
在17年,上海专门抓拍“未按规定交替通行”电子警察就已增至11套!根据规定,未按规定交替通行可处以罚款200元。
深圳:最高可罚500元!
从2015年开始严抓,按照相关条例,违规的车辆驾驶人,将被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03
处罚依据
难道车道合流处不是谁在前面,谁先走吗?哪来的顺序?
并不是,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若违反,可以处以20-200元罚款。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关于交替通行的相关答疑
问:如果另一侧车道没车或者后车离我很远,我还需要在原地等待,直到有车过来再交替通行吗?
答:不需要。
一侧车道没车或者后方车辆离得很远时,不需要交替通行,只有在很多车辆“汇”入路口时才需要交替通行。
是否会被罚这主要看司机有没有主动抢道的行为,抢道明显的话肯定是要处罚的,到这种路口,一定要注意有主动刹车的行为,一般就不会违反交替通行规则。
总而言之
路遇设立了“交替通行”标志的路口
不再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而是“让者”胜!
否则不仅要被罚
一旦出了事故还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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