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注意啦!
2022年10月1日起
交警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
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
10月1日起开罚
广州交警部门提醒:
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今年9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
过渡期号牌有效期到2023年11月30日,请提前做好相关规划。
符合条件但还没来得及登记上牌的车辆,要赶紧去办理登记上牌了。
此外,有以下2种情况的电动自行车也会面临相应处罚:
● 驾驶超标、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的外形、结构、重量、速度,更改原厂控制器或更换大容量电池,将使车辆安全性能大幅下降,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电动车如何上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电动自行车都可以登记上牌。
目前广州能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有3类,具体如下:
1、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2、“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符合“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过渡期登记,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止;
3、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蓝底白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并按网约配送的用途使用。
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一人仅能备案一辆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
其他“没有脚踏板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款”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登记上牌的条件,无法办理登记上牌。
电动车禁入电梯,违法这样罚
今年7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
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如果因为违规充电引起亡人火灾或较大财产损失,责任人可能会被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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