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车安全性能差
缺乏安全防护措施
是严禁载人的
可总有些人心怀侥幸
就坐一段路~
就载几个人~
没关系的~
殊不知
这些想法
极易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事发经过
9月12日晚,广西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板利中队巡逻至渠姆村道3公里358米处时,发现在前方行驶的一辆拖拉机,后面乘坐3名乘客,且车辆没有车灯。
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民警示意该拖拉机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拖拉机车上共计乘坐6人,其中1人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直接坐在驾驶人旁边,且车辆车灯全部损坏。在未有路灯的情况下,执勤民警行驶至离该车50米左右才发现该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询问该车驾驶人得知,其与乘坐人都在附近工作,当时刚下班不久,就约着一起到前方吃点东西,没想到会被交警查获。
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及乘坐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了拖拉机违法载人存在的危险。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的行为做出相应处罚,并要求驾驶人对乘车人进行安全转运。
拖拉机为什么不能载人?
由于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拖拉机没有考虑车厢载人的问题,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农产品货物提出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不具备载人的条件。因拖拉机车厢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座位置和防护设施,易发生乘客与车体碰撞,致乘客受伤的事故。
因此,拖拉机驾驶人要认识这类机动车载人的危害,不要主动搭载人员,并积极劝告农村群众不要乘坐拖拉机出行。
有的人也许会问
不坐拖拉机出行
坐皮卡车可以吗?
当然也不行!!!
9月20日,广西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田阳区某工业园路段,一辆号牌为“赣K”的皮卡车(轻型普通货车)货厢内挤满了人,希望交警进行查处。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组织巡逻排查。当天11时30分,民警在某工业园路段成功将嫌疑车辆进行拦截。
经查,该车用于载货的货厢内违法装载了12人,乘员站着、蹲着、坐着各种姿式都有,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据驾驶人杨某陈述,其车上乘坐的都是工友,大家住的地方距离不远又顺路,下班后其就让大家挤坐在货厢内,搭载他们返回宿舍。
随后,民警对杨某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3人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货车车厢违规载人危害大!
● 在高速公路、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 如果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 货车载人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恶性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
农用车、货车、三轮车驾驶人
请不要贪图一时方便省事
超员超载、违法载人
而置安全于不顾
广大群众应搭乘正规的交通工具
也要自觉拒乘
没有保障的农用车、货车、三轮车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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