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门的李女士去车管所换领驾驶证
没想到却意外发现自己的驾驶证
曾处理了7宗交通违法、扣了18分!
怎么回事?
案例详解
李女士仔细查看违法详情,有在珠海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有在广州违法禁止标线指示,还有在深圳超速的。
李女士很紧张,因为她刚刚增驾了E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她担心驾驶证记超过12分,驾照要被注销。
更重要的是,李女士本人对这几宗违法行为毫不知情,她从来没有开车去过珠海,也没有驾驶过那3辆违法车辆。
她怀疑自己的驾驶证被人盗用消分,于是报警处理,交警部门立即介入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发生在珠海的3宗违法,都是同一辆黑色越野车。原来,越野车车主林某把车借给亲戚长期使用,期间产生了3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单,累计要罚款900元,记6分。
林某的亲戚是A2驾驶证,扣分就要参加审验学习。于是,他辗转找到中介帮忙处理违法,很快就把事情办好了。
没想到,中介竟是通过冒用江门李女士的驾驶证,帮忙处理违法。原以为事情过去多年早就翻篇,李女士偶然间发现自己的驾驶证存在异常扣分记录,事情也随之败露。
经过仔细核查,在珠海产生的3宗违法,李女士既不是开车的司机、也不是车主,交警将李女士的违法记分记录撤销,也将那3宗违法恢复为“未处理”状态。越野车车主找人消了6分,五年后6分又回到了自己名下,得不偿失!
“买卖分“是严重违法行为
“买分”的违法行为一旦查实,被代扣分的违法将恢复到未处理的状态。替人销分,不仅实际驾驶人要面临处罚,代替销分的人也同样面临处罚。更严重的,代替销分的人就算不是想谋取利益的,也可能面临拘留。
奉劝各位驾驶人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否则最后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买卖分“应负的法律责任
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帮朋友或者家人代扣分,跟驾照买卖分的违法性质是一样的!!一旦被抓,也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驾驶证被扣分应该怎么做?
按照最新规定,若驾驶人产生交通违法被扣分,想在网上处理违章,驾驶证需要实名注册并绑定机动车,才能处理对应的违章扣分。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开你的车违章了,那对方的驾驶证必须绑定你的车,才能处理其开车期间的违章扣分。
1辆车只能绑定3本非本人的驾驶证;1本驾驶证只能绑定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大家可以简单记作“33原则”,即1车3证,1证3车。
“1车3证、1证3车”并不是随便可以代扣分的,根据相关规定:只能以交警的违章摄像镜头拍摄到的人员的驾照进行扣分。
高清摄像头下,实际驾驶人一目了然
也就是,实际开车违章的人。严格上说,如果实际驾驶人开车时的违法行为被监控抓取,并且被摄像头清晰识别了实际的违规人,那么,就只能用实际违规人的驾照进行扣分。
而如果你在“一车三证、一证三车”的范围内,但实际违规者并不是你,而你却用你的驾驶证来扣分,这就是“替人销分”的违法行为了。
还有一种办法,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应用互联网“学法减分”。通过交管APP,接受网上交通安全教育并参加考试减分,每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可累计最高减免6分。
最后提醒大家
一旦发生交通违法
应及时查询车辆状态并处理违法行为
如果发现异常信息
应及时向交警部门反馈处理
部分素材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珠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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