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准入管理部门,工信部对2007年10月6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发布了新版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调研员李万里接受采访时,就《管理规则》进行了解析:
第一,规则强调关注一个新兴产业的形成,注重研发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要求生产企业至少掌握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这三大系统中一个系统的核心技术。
第二,规则还针对新能源新产品设计了多种灵活政策,以鼓励研发和使用。其中,一是要针对新能源汽车所采用技术方案的多样性,根据新能源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的成熟程度,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情况,将其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不同阶段,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并在条件成熟时将对三个阶段重新调整划分;二是允许改装车企业自制新能源汽车底盘;三是在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完备的条件下,允许按照经过审查机关审议和确认的企业标准来检验产品;四是针对新能源汽车产量较小情况,在生产条件上适量给予放松。
第三,规则充分注意到保护用户和第三者的利益,将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由于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安全等方面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稳定性,对起步期和发展期的产品的生产批量、示范运行的区域以及销售区域、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量和安全跟踪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另据李万里介绍,自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执行新能源汽车准入审查的企业已经有18家,涉及的产品包括混合动力客车、纯电动乘用车、工程车等,国内主要企业均开展了准入审查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在工信部道路车辆企业和产品公告里面已经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有近百个车型。
作者:
王文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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