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车行业再受尾气排放考验
2009年12月23日 09:00东方今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根据我国之前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规划,2007年1月1日和2007年7月1日我国中重型和轻型汽车将实行国III排放标准,2010年1月1日中重型车将实行国IV排放标准,2010年7月1日轻型车开始实行国IV排放标准。

但从实际实施状况看,我国中重型汽车的国III排放标准是从2008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轻型车的国III排放标准是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从实施效果看,目前重卡和大客车的切换效果非常明显,但轻卡国III排放标准的实施仍不严格,目前仅能在北京、上海等有限的几个城市展开。

根据规划,2010年1月1日,我国将实行国IV排放标准,目前离这一时间仅有不到10天的时间。据了解,国IV排放标准已经制定,但实施时间仍未确定,有关部门认为由于目前国内油品质量不达标阻碍了国IV排放标准的实施。

从现在的状况看,2010年1月1日重型车开始严格执行国IV排放标准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国家很有可能是先推出国IV排放标准,但是留给企业1年的缓冲期,依旧允许企业在此期间销售仅满足国III排放标准的车辆,到2011年再对国IV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因此我们认为最迟的实施时间是在2011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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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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