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政 上年未出险今年车险可省808元
2009年12月23日 07:09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解读新政 上年未出险今年车险可省808元

《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昨公布 若一辆五座小轿车投保10万元车损险及10万元三者险———

昨天,正式公布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之后。费率浮动方案相对征求意见同期出台,作出了两方面重要调整。第一,赔款金额作为浮动因素纳入方案;第二,适当调整了上年赔款次数的浮动系数和档次。

该方案将作为北京保险行业指导方案,自2010年1月1日起,由在京经营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自主选择使用。昨天,北京保监局刘跃林副局长表示,在京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全部29家保险公司均决定采用该浮动方案。

赔款金额作为浮动因素纳入方案,即引入“赔款金额调整系数”。对于上年发生商业车险赔款的车辆,如已决赔款总金额低于或等于上年商业车险签单保费,将对应赔款次数档次的系数值再优惠10%,最终得出“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如已决赔款总金额高于上年签单保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维持不变。所谓已决赔款总金额,就是车主上年度实际领取的保险赔款;商业车险签单保费,是在合同中发生的车主上年度实际支付的保费。

未出险保费金额表

连续5年未发生赔款 840.5元

连续4年未发生赔款 1050.56元

连续3年未发生赔款 1260.7元

连续2年未发生赔款 1470.8元

上年未发生赔款 1786元

标准保费计算方式

一辆五座小轿车,投保10万元的车损险及1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今年的标准保费为2594元,其上年商业车险签单保费为2304.2元。《费率浮动方案》实施后,如上一年度未发生赔款,“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为0.85;同时投保包括商业三者险在内的两项险种并且平均年行驶里程[综述 图片 论坛]小于30000公里,该两项优惠系数均为0.9;另外该车非老旧新特车型,综合以上因素,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0.6885(0.85×0.9×0.9),应交纳保费1786元,节省保费808元。(左右两表均以此为计算标准)

出险保费金额表

■上年度发生1-2次赔款

赔付率≤100%时 1891元

赔付率>100%时 2101.1元

■上年度发生3次赔款

赔付率≤100%时 2080.1元

赔付率>100%时 2311.3元

■上年度发生4次赔款

赔付率≤100%时 2269.2元

赔付率>100%时 2521.4元

■上年度发生5次赔款

赔付率≤100%时 2836.5元

赔付率>100%时 3151.7元

■上年度发生6次赔款

赔付率≤100%时 3782.1元

赔付率>100%时 4202.3元

■上年度发生7次赔款

赔付率≤100%时 4727.6元

赔付率>100%时 5252.9元

■上年度发生8次及8次以上赔款

赔付率≤100%时 5673.1元

赔付率>100%时 630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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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大彧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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