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1天72元 物价局:不许按小时计费
2010年03月31日 00:56易车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关于小区停车费报道之后,热线电话火爆异常,3天共接到100多位市民的投诉。有市民反映小区按3元/小时收取停车费,一天72元。省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29日对收费政策作出解释,小区停车费包括停车服务费和租赁费,绝不允许按小时计费。

市民反映

东郊一小区收取高价停车费

自27日至29日下午6点,共接到116起关于小区停车费的反映。

市民魏先生打来电话说,自己居住的凯森福景雅苑小区收取高价停车费,按3元每小时计费,一天下来就得72元。随后记者致电该小区售楼处及物业,证实了这一情况。

市民李先生反映融鑫路名园新居停车费从不包月,只按次收,每次5元,而且停车场所又乱又脏,没有引导人员,根本不属于规定的一类车场。

政策解答

小区停车费只能按月和按次收取

围绕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省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有关负责人杨建斌昨日作了解答。

1.机动车停车费包括租赁费和停车服务费。

据介绍,机动车在小区的停车费包括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两部分,停车服务费属于政府定价,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并在小区内明码标价公示。租赁费是车位产权人自行定价,不列入政府定价范围。

2.买断车位不代表可以免费停车。

“对于买断车位的业主来说,只取得了车位的产权,虽然不用付租赁费,但还需要付物业所提供的服务费。”杨建斌说,买断车位是业主与开发商达成的产权交易,停车服务费是物业向业主提供服务时,业主必须付的费用,这是两个概念。

3.室内停车场包括小区地下停车场。

杨建斌表示,政府规定的室内停车场包括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标准必须按照政府定价,在最高限价的标准之下收取。

4.小区停车费不允许按小时计费。

针对多位市民反映的小区停车费不包月、甚至有些小区按小时计费的情况,杨建斌说,停车服务费只能按月、按次计费,绝不允许按小时计费。租赁住户和正式业主的收费标准应同等对待。

5.非机动车辆停放小区只收服务费。

杨建斌说,非机动车辆停放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只需缴纳停车服务费,无租赁费,标准参照政府制定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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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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