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马自达汽车公司酝酿与长安汽车成立合资公司之时,马自达与一汽集团的“技术合作”模式也迎来升级的契机。
5月13日,一位知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马自达正在与中方合作伙伴一汽轿车方面洽谈新合作模式计划,未来可能成立合资公司。”
对于上述消息,马自达(中国)公关人士5月1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马自达和一汽的未来合作方式不便发表评论,但不排除双方进一步成立合资公司的意向。马自达与一汽合作十分紧密,马自达方面的合作态度非常真诚。”
事实上,不管是在长安福特马自达,还是一汽马自达,马自达在中国的合作项目中主要充当了 “技术支持者”的角色,这影响了马自达在中国的利益最大化。
实际上,马自达一直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只是在合作进程上了慢了些。从马自达和一汽合作期间的股权变动就可以窥见马自达与一汽在利益方面的博弈。
2003年,马自达与一汽轿车进行“授权生产”的技术合作,马自达委托一汽轿车生产第一代马自达6[综述 图片 论坛]轿车。2005年初,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成立,一汽轿车、马自达和一汽集团三方股比分别是70%、25%和5%。
分析人士认为,马自达与一汽合作的利润点主要来自技术转让费和一汽马自达四分之一的盈利。相比其他外资企业在销售公司业绩对半分的比例,马自达显然处于弱势。
2007年年底,一汽轿车宣布马自达对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议案,马自达在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原来的25%变为40%。同时,一汽集团亦出让1%的股份给一汽轿车。增资完成后,一汽轿车、马自达公司和一汽集团将分别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6%、40%和4%。
2009年4月份,商务部通过了马自达增资议案。但马自达仅持有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40%的股权,仍然没有达到其他一些合资企业的外资比例。
一汽马自达的问题也存在于长安福特马自达项目。长安马自达由于产销分开,马自达在企业中的话语权并不强。因此,马自达在中国正在寻求新合作模式,以期分享产业链上的更多利润。
在马自达与长安汽车成立合资公司的传闻沸沸扬扬时,马自达与一汽轿车成立合资公司也被认为是解决马自达中国合作困局的良药。
在进入中国与中国汽车企业合作时,大多数外资汽车企业都选择合资模式,股权比例通常为50:50,外资汽车企业高管多任职于合资企业主要岗位的正职。
益普索汽车研究副总监叶盛认为,技术合作与成立合资公司运作的意义完全不同。技术合作投资中,双方的合作领域十分有限,合作较为松散,彼此依赖性不强;而合资公司在零部件、采购、物流、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采取全方位合作,外资可充分享受汽车利益链条上的利润。“马自达与一汽未来之路必定是合资。”
目前,马自达与一汽轿车的技术合作仍然有矛盾点。据上述知情人士介绍,一汽轿车生产线同时生产一汽奔腾品牌和马自达6轿车,由于一汽比较注重自主品牌的发展,自主品牌通常享有产能的优先权。“一汽奔腾和马自达6出自于同平台,技术上差别不是很大,但价格的差异直接导致马自达6的竞争力不如一汽奔腾,造成两个车型打架。”
虽然马自达有充足的动力与中方成立合资公司,但马自达与一汽轿车仍然有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
业内人士介绍,成立合资公司首先要解决生产上的问题,未来一汽轿车可能希望马自达另起炉灶。另外,马自达在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的股权若上升到50%,中方的利润和控制权就要相应萎缩,这恐怕不是一汽希望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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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元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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