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自家的雪佛兰轿车在2010年8月22日发生自燃的一幕,车主黄女士及家人仍心有余悸。“一开始,副驾驶座位前的空调位置只是冒烟,过了一会儿就自燃了。”当车主向售后方——湖南华洋世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授权雪佛兰销售服务中心(下称“华洋世纪4S店”)讨说法时,却被告知车辆已经超过了两年的保修期,不能免费维修。车主提出质疑:4S店在购车合同中规定保修期是两年或6万公里,虽然车子已经超过了两年,但行驶里程却只有5万公里,为什么不能保修?
记者调查发现,在汽车行业,车辆保修期的计算按年限或者行驶公里数,两者之一先到之后,车辆便不再享有保修期内的优惠政策,即所谓的“先到者为准”,这已成为业内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雪佛兰轿车行驶中自燃
黄女士是湖南浏阳人,她的雪佛兰景程轿车,是2007年底在华洋世纪4S店花费134800元购买的。今年8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黄女士开着车在106国道上行驶。“大概行驶了5公里左右,副驾驶座位前的空调位置就开始冒烟。”这时,黄女士停下了车。“不一会儿,车子就自燃了。”
不幸中的万幸是,这场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过往的司机帮助下,自燃车的明火终于被扑灭。
4S店坚持不能免费维修
现在,自燃的车仍停放在华洋世纪4S店内。车主方曾多次与4S店协商,但一直没有满意的结果。“厂家和4S店的态度就是,过了保修期,维修就要付费,车摆在4S店已经快两个月了。”
华洋世纪4S店的负责人告诉车主,自燃的车已经超过了两年的保修期,现在维修要付费。黄女士及家人反问:“难道雪佛兰轿车只能开两年?两年后就可能自燃?”4S店方面解释,如果车主坚持免费维修,就要证明自燃是因为产品的质量问题引起的,所以要去质检部门做相关鉴定。鉴定结果是车辆的质量问题,4S店可以免费维修,否则就得车主自掏腰包维修。
10月21日,记者陪同黄女士的家人再次来到华洋世纪4S店。
黄女士的家人提出质疑:保修期是两年或六万公里,虽然车子已经超过了两年,但行驶里程只有5万公里,为什么不能保修?华洋世纪4S店市场部的负责人符先生向记者介绍,两年或六万公里,其中哪个标准先到达,就以哪个标准为准。这些内容在保修手册上都有标示,卖车时,工作人员也会作相关介绍。“目前,在汽车行业,都是这样执行的。”车主方则表示,这只是厂家单方面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此外,双方在沟通中,4S店曾提到,他们的工作人员此前多次通知车主来店做汽车保养,但车主一直没有来。如果车主按要求做过保养,就有可能避免这次的自燃事故。
目前,经过多次交涉,4S店同意只收取六折的材料费。不过,车主方仍在考虑起诉厂家和4S店。车主咨询律师后得知,如果打官司,举证责任将归于厂家。
保修期双重标准遭质疑
记者调查发现,在汽车行业,车辆保修期的计算按年限或者行驶公里数,两者之一先到之后,车辆便不再享有保修期内的优惠政策,即“先到者为准”,这已成为汽车行业的“潜规则”。记者就保修期的双重标准这一现象,随机咨询了几家4S店,得到了一致的答案——“先到者为准”。长沙中南汽车世界一家4S店的李经理告诉记者,年限或里程数,只要一个达到了,车辆就已经过了保修期。不过,车主的看法则与4S店完全不同。
对汽车业颇有研究的一位未透露姓名的行业人士认为,“先到者为准”这一规定过于僵硬,值得质疑。对于经常用车的车主来说,适用年限的算法更有益,反之,则适用车辆行驶公里数更有益。“先到者为准”这一规定使商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自身的权益。该人士举例,他有车友的车保修期也是“两年或六万公里”,但车主开了两年多了,里程只有一万多公里,后来车辆出了问题,同样不能享受保修的优惠政策。
专业维权人士、315消费电子投诉网负责人杨燕鹏认为:目前国内缺乏统一的汽车“三包规定”,导致各企业对保修期的规定不尽相同,基本以两年或六万公里为主。另外,两年或六万公里以“先到为准”也成了行业的“潜规则”,个别企业出于市场竞争需要,承诺质保期为三年或十万公里,质保期虽然有所延长,但“先到为准”这条规则没有打破。杨燕鹏认为,“两年或六万公里”中的“或”字,应该是“或者”的意思,即两者取其一之意,企业只是宣传“×年或×万公里”有些不妥。
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徐宏洁认为,如果合同内规定“两年或六万公里”,则消费者的说法肯定是有道理的,因为“或”意味着两者选其一,消费者可以选择以行驶公里数来计算车辆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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