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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律不打折扣 一律立案大快人心

2011年05月19日 09: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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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警方对醉驾一律刑事立案;“醉驾入刑”半个月,酒后驾驶行为大幅下降……今天,这则新闻让整个网络甚至举国上下沸腾了!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这则新闻一次次被重磅推出、深度解读;在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等门户网站,这则新闻长时间处于头条位置,点击量、跟帖评论量持续激增;在微博、博客、网络论坛等互动平台,这则新闻引发史上罕见的关注度。

记者观察发现,对于公安机关的这一做法,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的态度异乎寻常地一致:“醉驾一律刑事立案太‘给力’了,大快人心。坚决支持公安机关的做法,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网友赞誉】

公安机关有法必依,不打折扣,坚持“醉驾一律刑事立案”,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据了解,这则新闻源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统计数据和相关分析。其中,“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成为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对于这一做法,大家纷纷表示肯定:公安机关有法必依,不打折扣,坚持“醉驾一律刑事立案”,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醉驾是否应该一律入刑”,连日来在社会各界引发争论;“醉驾入刑”在实际操作中会不会“打折扣”,不少人也表示担忧和疑虑。面对各种不同的声音和观点,公安机关不争论,不迟疑,坚决依法打击醉驾行为。半个多月来,醉酒驾驶的危害性以及醉酒驾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越来越多群众认知;公安机关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数量明显下降,法律教育和警示作用初步显现。

我们欣慰地看到,各类媒体发布公安机关半个月来打击醉驾的成效后,舆论“风向标”进一步向“醉驾应该一律入刑”转变,基本上处于一边倒的态势。网友“北斗星[综述 图片 论坛]奇奇”在搜狐网上留言说:“对醉驾一律刑事立案,没有任何弹性可言,这样会有更大的震慑力,更有利于交通安全,更有利于人民的生命安全。法律是管理社会、让社会形成良好行为习惯的利器,欢迎更多这样的法律出台。”网友“mlinching”也留言说:“这个做法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对生命负责的表现,强烈支持!执法者就应该主持正义,严格执法。任何视法律为儿戏、以身试法的行为都是不能允许的。”

同时,公安机关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人们的担忧和疑虑,公安机关也因此受到广大网友的赞誉。一位网友在搜狐网上留言说:“支持公安机关的做法,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此举得民心!”北京网友“anzi”在新浪网上留言说:“公安机关雷厉风行,毫不含糊,已初见成效!全国严查醉驾的公安民警是好样的,你们辛苦了!人民公安为人民,老百姓感谢你们,敬重你们!”

【网友力挺】

“醉驾一律刑事立案”的初步成效表明,必须继续坚决依法打击醉驾

据统计,5月1日至5月15日,全国共查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03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5%;日均查处136起,较去年全年日均查处数下降43%;全国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8%和11.1%……

事实胜于雄辩!看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这一组数据,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发出了更加整齐、更为响亮的声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决依法打击醉驾行为!

醉驾刑事立案,是一种事后措施,也是一种避免醉驾行为造成更大社会危害的措施。福建泉州网友“lyltiger888”在新浪网上留言说:“支持公安机关的做法!这样才能有效制止‘醉驾’、‘酒驾’,对司机和路人都有好处,会让社会多一点爱,少一些痛苦。”重庆渝中网友“zscroom”在网上留言说:“醉驾造成他人伤亡的可能性极大,与其车毁人亡后再来入罪,不如事前加大威慑力度,以减少醉驾者数量,达到降低恶性案件发生的目的。”

对醉驾者坚决依法打击,本质上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保护;否则,就是漠视生命。网友“szhwd”在搜狐网上留言说:“我开车,也很爱喝酒,但是我强烈支持醉驾刑事立案。6年前,我有一次和朋友一起喝了很多酒,然后开车回家。我记得很清楚,对速度没有任何感觉,现在想想太可怕了。今后,我一定坚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既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辽宁沈阳网友“一览众山小”在网上留言说:“醉驾者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我们为什么还要对他们讲情面呢?坚决支持公安机关对醉驾的打击,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

记者浏览发现,截至5月18日20时,对于“各地警方对醉驾一律刑事立案”一事,新浪网近1万名网友参与评论,回复帖子700余条,发布相关帖子4.8万余条;搜狐网网友跟帖评论2.3万余条;腾讯网5万余名网友参与评论,回复帖子近700条。在这些帖子中,绝大多数网友对“醉驾一律刑事立案”的做法表示肯定,并希望公安机关与相关方面形成合力,坚决依法打击醉驾,保障百姓安全,维护法律权威! 本报记者 黄明健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网友 公安 机关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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