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异地建厂之殇 宣城吉奥土地证被废止调查

2012年06月02日 07:58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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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薇 杭州、宣城报道

5月22日,天气晴朗,在安徽省宣城市经济开发区一块150多亩的土地上,吉奥汽车的旗帜正在迎风飘扬。由于工厂停工已久,这里杂草丛生,上万平米的厂房被零星地出租给了不同的企业用做仓库或者4S店。在一家仓库的门口,一只懒洋洋的看门狗已酣然大睡。

这是安徽省宣城市政府与吉奥集团之间有关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风暴眼——就在5月9日,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单方面地宣布了这块土地使用证的废止。

按照宣城市市长虞爱华的表示,宣城市收回这块土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不过吉奥集团方面却认为宣城市的做法无异于以行政手段干涉市场,主动“腾笼换鸟”,将政府自身当成了市场利益的一方,并且参与到了土地开发的全过程。

目前,宣城市政府与吉奥集团的隔空喊话仍在持续。值得关注的是,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也正在成为汽车企业异地建厂风险的一个缩影。现在,越来越多的汽车企业四处圈地,在中国车市进入微增长阶段的背景之下,一旦企业出现产能过剩或者生产亏损,那么其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将成为企业未来一个不得不去应对的难题。

纠纷缘起

根据吉奥与宣城市政府提供的资料显示,二者之间的缘分始于2007年。当时宣城市政府和吉奥在洽谈吉奥在宣城进行整车生产的可能性之后,双方签署了一份《吉奥汽车投资协议书》,拟定由吉奥汽车在宣城进行整车生产的投资。

“签合同的时候,双方的预期是这个工厂的产能能够达到2万辆。”虞爱华称。为了促进吉奥汽车的落户,宣城市开出的价码是无偿提供土地和1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不过,由于整车生产资质和目录无法落实,宣城和吉奥最初的整车厂设想并未实现。

“随后,我们和宣城市进行协商,改由当时浙江吉奥汽车的相关自然人股东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汽车零部件企业。”吉奥控股参与投资事宜的代表俞兆洪称。

吉奥方面提供的资料表明,2007年11月2日,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布了宣开管招(2007)121号《关于同意设立宣城吉翔汽车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张友谊等五个自然人设立吉翔汽车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开发、制造和销售。

2007年11月5日,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门做了《会议纪要》,就该项目需用土地及房屋搬迁、平整和转让进行时间安排,进行财政扶持。

2008年10月14日,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的协调和支持下,吉翔汽车公司与原土地产权所有者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受让需用土地及房屋,并根据协议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使用权证》。

“随后,宣城吉奥投资了几千万元在宣城进行厂房及生产线的扩建及车型开发,并开始在宣城进行生产。”据俞兆洪介绍,由于生产初期,吉奥与宣城仍希望就生产资质一事继续努力,所以当时生产的产品均是类整车产品,即缺少少量零部件的整车,“也算是打了一个政策的擦边球。”

事情的转变出现在2009年。当时,国家出台了有关整车汽车异地生产的限制措施,宣城吉奥生产资质的获取机会变成了几乎为零。吉奥在宣城生产的皮卡产品也走向了产品生命周期的末端。于是,吉奥停止了整车产品的生产,并开始与宣城市政府沟通将之前的工厂转变为纯粹零部件的生产线。

“最开始,吉奥提出要改做发动机,但政府要拿出一个亿的资金支持,所以双方没有谈拢。接下来,好像双方也谈过别的项目,但都没有一个最后的说法。”宣城市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潘晓昕称。

据俞兆洪介绍,2009年至2010年,吉奥方面曾多次和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沟通引进新的汽车零部件投资项目,比如汽车内饰件、汽车电子配件等,希望能够尽快恢复公司经营,但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却以上述项目不符合政府发展规划等为由拒绝项目落地。“比如投资座椅,开始只需要几千万投资,却非得要求投资额度达到多少,甚至是要求最少投资3亿元。”于是,从2010年开始,开发区政府向吉奥提出了由政府收回土地、厂房的建议。

随后,2012年5月9日,在没有通知吉奥汽车的情况下,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宣国土告字(2012)11号,关于宣国用(2009)第23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废止的公告”。同日,宣城市房地产管理局作出了撤销该公司房产证的公告。

各执一词

根据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的公告,宣城撤销吉奥土地证的原因是“该公司(指宣城吉奥)经营不善,于2009年停产,至今超过2年;且吉奥公司又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厂房租赁给4S店等企业进行商业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条规定,该国有土地的使用证被废止”。

在潘晓昕看来,浙江吉奥汽车有限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当时签订的《吉奥汽车投资协议书》已明确约定,浙江吉奥承诺生产整车,开发区管委会就无偿地把12000平方米土地和厂房优惠条件给浙江吉奥。如果浙江吉奥单方面改变整车生产,开发区管委会就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和房产。所以宣城方面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由‘五个自然人’组建的新公司并不是当初签订合同的浙江吉奥汽车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这是一个新的法人、新的公司。那么就不能够享受到之前开发区与浙江吉奥签订的合同内的权利和义务。既然不能,这个新公司是不能够把厂房和土地等资产接收过去的。”潘晓昕说:“而且,吉奥至今也未归还欠款的1000万元。”

但上述说法却遭到了吉奥方面的强烈质疑。吉奥表示,宣城吉奥在政府协调及安排下从第三方以转让的形式获得土地、厂房,截至目前出让土地、厂房的当事人均无任何异议,而且整个转让过程均是当时政府一手操办,怎么几年以后反而成为‘欺诈’了?”

针对宣城市提出的停产超过两年及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说法,吉奥方面也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土地收回应仅限制在《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中规定的为公共利益需要、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以及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等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除此之外,宣城市政府不应单方面行使收回权,只能与权利人协商收购。

“在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宣城市政府一直在利用行政手段处于强势地位,这种不和当事人进行协商或者沟通,不经法定程序就撤销企业房产证的做法已经侵害了企业的财产权利,违背依法行政的原则。以非市场方式、非司法方式收回土地的做法,不排除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为名行土地开发之实。”俞兆洪称。

异地建厂风险

在北京市旭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振江律师看来,吉奥与宣城市政府之间最大的失误就在于项目启动初期对于未来经营风险的估计不足。“最开始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书过于简单,很多都是口头协议,而且投资协议书只考虑到了项目成功的情况,却没有失败之后的解决措施。这使事情在一开始就出现了法律框架方面的重大失误。”

而俞兆洪也认为吉奥与宣城市政府之所以会产生如此激化的矛盾,一个最为核心的原因就是宣城吉奥生产亏损。由于宣城的经济发展主要靠中小企业拉动,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的生产均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困难,所以,为了保证GDP的增长目标,宣城市政府与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的吉奥之间产生摩擦便也在情理之中。

“一个企业的投资是不能百分之百保证盈利的,如果企业亏损地方政府便要收回土地等资产,那么这对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不利的。”俞兆洪称。

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国内主要车企的目标总产量已突破4000万辆,为了实现这些产能,汽车企业正在快马加鞭进行全国范围内的产能部署。虽然国家工信部等部门已经一再提高异地建厂的门槛,但车企不惜成本异地建厂正成为主流。不久前,长安福特为实现杭州建厂,便曾斥资4.5亿元左右人民币收购早已停产多年的茶花汽车。

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中国汽车市场步入微增长时代的现实以及硝烟弥漫的汽车价格大战。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1年我国汽车销量为1850.51万辆,同比增长率较2010年下降了29.9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我国汽车的销量也同比下滑了3.40%。

有分析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价格战的持续进行无疑会引起行业内的优胜劣汰,一些弱势品牌会出现严重亏损甚至惨遭淘汰,而原机械工业部部长何光远也认为,此前地方政府过于看好汽车产业,以低价土地和资金政策吸引汽车企业入驻但又缺乏规划的情况应该引起有关部门足够的警惕。

就现在来看,吉奥与宣城市政府之间的矛盾还仅仅是一个个案,但它却已经足够给汽车企业的异地扩张敲响警钟。假如车企在扩张中出现亏损而地方政府又需要有GDP的支撑,那么车企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将如何取得平衡?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吉奥 宣城市 宣城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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