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汽车补贴点解咁难(扌罗)

2012年08月14日 08:52 来源:广州日报 0人参与 0条评论 字号:T | T

提醒:遇到补贴可享而未享,可联系经销商办理补充领取补贴手续

文/记者王鹏 图/记者张宇杰

第八批节能汽车补贴的车型目录迄今已公布超过1个月,然而,该“目录”从7月10日起开始实施后有车主购买了“目录”覆盖的车型,却并未享受到3000元的节能车型补贴。日前,有车主向佛山市政府网络发言人平台投诉这一情况。对此,佛山市财政局明确回复称,“纳入推广车型的汽车优惠政策自推广目录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且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记者随后调查发现,自3000元节能车型补贴的惠民政策实施以来,车主遭遇应享节能补贴却未享受到的情况绝非个案,因为消费者不知情或经销商故意混淆车型优惠与节能补贴之间概念等情况,消费者要实实在在享受到节能车型补贴这一惠民政策,在购车时还得多留些心眼。

车主:

申请补贴4S店迟迟未答复

向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投诉的这位车主称,他于7月初在南海一家4S店洽谈购买某新版1.6L排量自动挡紧凑型轿车,并于7月13日付全款开票,发票日期为7月13日。车主表示,洽谈买车时并未提及过节能补贴事宜。但在车辆交付使用后一段时间,该车主得知国家发布了第八批节能车型补贴目录,查询后发现其所购车型属于“目录”中的补贴车型范围。

随后,车主立刻向其购车的4S店申请补贴,但截至车主上线投诉时,4S店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给答复。

调查:

新目录初实施 车商步调不一

事实上,由于节能车补贴先由厂家和商家垫付后,再由厂家向国家申请的方法执行,经销商主要依据厂家的相关文件执行。而从新政策推出到厂家、经销商执行具有一定滞后性,消费者获知消息也存在滞后性,在7月10日新“目录”公布实施以后一周时间,记者走访发现涉及的27家企业应对速度不一,反映在市场上就是佛山各汽车经销商在执行车型享受节能车补贴的步调并不一致。

经销商:

消费者如申请 可补签协议

正如佛山市有关部门在回复市民的咨询时所说,根据此前相关部门出台的节能车补贴执行细则,享受补贴的时间按照文件公布之日起。而第八批名单文件落款发布日期为7月10日,即从7月10日后购买(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第八批节能目录的车型而且未享受补贴的车主,可补充申请享受3000元的国家补贴。采访中,经销商基本都表示,如果消费者遇到补贴可享而未享的情况,可联系经销商办理补充领取补贴的手续。

但记者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是,如果消费者未主动申请补领,有的经销商往往不会主动提醒,而最终这3000元的补贴很可能变成了经销商的利润。而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多是因为不知情所致。

提醒:另有补贴应在合同、发票中注明

业内人士提醒,如选购车型被列入补贴范围,消费者在购车时应明确提出需要享受3000元节能车型补贴。如最终确定以第一种方式享受补贴,则需要在货比三家时明确了解几家店不含补贴在内的优惠幅度,避免买到贵价车。同时,如销售人员承诺另有3000元节能补贴,应在购车合同或发票当中予以明确,否则消费者可能仍然拿不到本应属于自己的补贴。

此外,由于每个车型具体的型号众多,选购节能车一定要认清具体的型号。当前,能享受的车型为第七和第八批节能目录的车型,但由于国家公布的目录对应的具体车型,并不是4S店内通俗名称。即使波箱和排量一样,仍可能因为型号不一样,油耗不一样,能否享受3000元补贴也完全不一样。因此,购车前要确认所购车型是否为节能车。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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