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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未满14岁不构成强奸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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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蔺存宝告诉记者,由于7月份事发时,小刚还未满14岁,所以和小珍发生性关系并不构成强奸罪。同时,他还表示,虽然不构成刑事责任,但小刚的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需要代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小珍的家长向小刚的家长提出的赔偿是合理的。”

专家:过早爱恋因缺爱

心理咨询师胡利斌表示,近年来,像小珍这种未成年人早孕的案例逐步在增多,根源于未成年人处于青春叛逆期,对异性产生了懵懂的好奇心,但由于性教育缺失,往往没有考虑到后果而冲动地发生性行为。“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不仅对女性子宫损伤很大,同时也会给她们的心理留下很深的阴影。”

胡利斌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并未发育成熟,在他们的价值观中这种对异性的好奇就是“真爱”,所以小珍才会将与小刚的恋爱视作真爱。“但另一方面也显示,过早对异性产生爱恋并发生性行为,源于家庭提供的爱缺乏,才会将情感的空虚转移向异性。所以平时忙工作的父母需要担负这起事件的大部分责任。”她表示,为了防止类似小珍的事件重演,家长应该在家庭的性教育中扮演起引导的角色,教育孩子保护自己,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全的青春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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