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讯 自9月2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高位震荡,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0月17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9月29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基本持平,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