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白云)日前,北京市发布通告,决定自11月7日零时起至11月13日24时止,对北京市剧毒、危化运输机动车和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中说,外省、区、市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但持有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属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还须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可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但以下车辆除外:1.“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蛋、奶等)和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2.邮政专用货车。上述车辆,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件后,每天零时至6时允许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外省、区、市载客汽车需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的,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件。临时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和进京货运通行证件的有效期调整为3天。
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和救护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机动车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对本市和外省、区、市机动车的其他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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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三高速将提高限速标准
小客车限速提至10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
本报讯(记者刘彬、陈宝云 通讯员闫晶 张伟)承德市京承、承唐和承秦三条高速公路将采用新限速标准,小客车限速10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
10月19日,承德市交通运输局邀请专家实地考察了承德市投入运营的京承、承唐、承秦三条段高速公路车辆运行状况,对京承、承唐和承秦三条高速公路部分限速80公里/小时路段行车速度控制标准进行了分析、论证。
专家组认为,承德市境内京承、承唐高速公路全路段和承秦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在设计过程中尽管是按80公里/小时进行控制的,但总体设计指标能够满足100公里/小时标准要求,仅个别地段的纵断面线形指标超出100公里/小时设计指标要求,只对大型车行驶速度形成一定影响。建议采取分车型限速手段进行控制,小客车限速10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
目前,相关请示已上报河北省相关部门等待复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