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贺勇)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自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
由于燃油附加费通过计价器打印在发票上,此次需要分批调整全市6.7万辆出租车的计价器。为此,将15日至21日定为过渡期,已调整的车不收燃油附加费,未调整的车仍收燃油附加费。1月22日起,北京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