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交通部近日发布《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为对之前的网约车和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的情况分析。
从数据报告中可以看出,过半意见认为,应该将网约车纳入管理,并且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即免除俗称的出租车“份子钱”。
应将网约车平台纳入管理的意见有497条;网约车平台不应该纳入管理的意见有326条;认为应当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的意见有40条;认为应当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意见19条。
对于网约车的意见最受关注,同意纳入管理的认为:网约车本质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为出行者提供运输服务,本质上就是出租汽车服务,互联网只是为出租汽车客运业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新的手段,提升了出租汽车服务的效率与水平,互联网不应是“法外之地”,同时也还有的观点认为:为平衡乘客与平台、出租车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传统出租车与网约车、网约车驾驶员与平台等各方利益,促进“互联网+交通”有序发展,所以网约车平台必须纳入政府监管。
不同意纳入管理的认为:网约车是市场自发形成的,在经济“新常态”下应该坚持深化改革,落实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应当尊重市场优胜劣汰的规律,减少过多的行政干预,加强采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市场的合法、公平。
网约车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模式调动了大量闲置和未充分利用的小汽车资源,节约稀缺道路资源,创造重大经济和社会价值,所以体现了共享经济的理念以及公众对“共享交通”的迫切需求,所以是区别于传统出租车的一种新业态。这些观点认为应该是不同意将网约车纳入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