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污染税立法设想——《税法新论》
2009年09月08日 14:12杭州法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打印共有评论0

我国污染税立法设想

一、污染税法概述

(一)污染税的概念

污染税(pollution tax),顾名思义,就是国家以各种污染行为或污染物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它是国家为保护环境资源而开征的税种,因而归属于资源税范畴。

污染税是一种集财政效应与环保效应为一体的新税种,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自20世纪[综述 图片 论坛]70年代以来已经开始征收污染税。但由于目前人们对这类税还处于全新认识过程中,故各种文献中对其称谓不一,除污染税外,还有庇古税(Pigou tax)、环境税(enVirenmental tax)、绿税(green tax)、生态税(ecological tax或eco—tax)等说法。庇古税的称谓缘于最早提出对污染者单位生产量征税设想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因而人们将此税以庇古名字命名。环境税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征收的专门性税种的总称。而绿税其实是出于“绿色环保”的概念对环境税的一种美称。生态税则是为保护环境免受污染和破坏,以及为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而设置的由多个税种组成的一个特殊税收体系。显然这几个概念既有一定联系,又有一定差别,它们反映出人类对环境认识的进步轨迹,即人类首先感到的是污染问题,然后是环境问题,进而是生态问题。所以从发展的角度看,污染税是该类税的低级阶段,环境税是该类税的中级阶段,生态税是该类税的最高阶段。发达国家因为早巳开征这类税,其发展已进人中级阶段,也就是实行环境税阶段。而在我国,目前这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故在本节中,我们只提“我国污染税立法”问题,在条件成熟后,我们也应当考虑实行环境税和生态税的问题。

(二)污染税的特征

从各国开征的污染税的情况看,它与传统税种存在很大差异,表现出了以下特点:

1.名称多种多样,征收对象因污染行为和污染物的不同而千差万别。

2.是出于保护环境资源的特别目的而开征的税种,开征目的明确,其税款收入主要用于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实行专款专用,一般不得挪作它用。

3.征收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大气、水资源、生活环境、城市环境等诸多方面,即凡是与人类生活、生产有关的污染行为、污染物或者环境资源都可以列入征税范围。

4.一般都是依据“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设置纳税人,充分发挥税收在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方面的调控作用。

5.税率形式多采用定额税率或比例税率,计算简便。

(三)发达国家环境税立法状况

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取得了巨大进步,同时,也积聚了诸如温室效应、水气污染、土地沙化、生物变异、物种灭绝等一系列严重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近一个世纪,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以,在经济发达国家率先建立起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门性税法。这些环境税法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大体可分为五类:

1.对废气排放课征的污染税,包括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和氮氧化物税。

二氧化硫是造成酸雨的主要污染物,对人类危害很大,为此,早在1972年,美国就开征了二氧化硫税,美国税法规定,二氧化硫浓度达到一级和二级标准的地区,每排放一磅硫分别课税15美分和10美分,以促使生产者安装污染控制设备,同时转向使用含硫量低的燃料。随后法国、瑞典、挪威、芬兰等国也开征了此税。从征收内容看,有按二氧化硫排放量征收的,也有按含硫量的不同直接对含硫能源产品征收的。

二氧化碳税是为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征收的一种污染税。该税最早在芬兰开征,此后瑞典、挪威、荷兰、丹麦也相继开征。鉴于征收技术上的问题;二氧化碳税往往不是直接对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征收,而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按含碳量设计税率征收。

氮氧化物税是对氮氧化物的排放征收的污染税。目前法国、瑞典、意大利等国都征收此税。

2.对废水排放课征的污染税——水污染税。

水污染税一般是按废水排放量定额征收。但由于各种废水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不同,污染的程度也就不同,因此,通常先确定’个废水排放的“标准单位”,纳税人的废水排放量根据其污染浓度折换成标准单位后纳税。例如,前西德从1981年1月1日起开征水污染税,它以废水的“污染单位”(相当于一个居民一年的污染负荷)为基准,实行全国统一税率。开征第一年的税率为每“污染单位”12马克,此后不断提高,并规定进行污水处理设施投资的,可予减税。

3.对垃圾排放课征的污染税——垃圾税。

从理论上说对垃圾也应按排放量征税,但现实中垃圾种类很多,对垃圾排放行为也很难控制,如果按排放量征税必定无法操作。因此,对垃圾征税,往往采取两种变通措施:一是对物品特别是一次性消费晶,在其生产或者使用环节征税,这种税也称为固体废物税。如挪威在1974年开征的饮料容器税,就规定对不能回收的饮料容器征收30%的从价税,美国、法国、挪威、澳大利亚等国规定对旧汽车轮胎在生产或销售环节征收类似的垃圾税。比利时1993年的《环境税法》规定:环境税适用于饮料容器、废弃的照相机、工业使用的某些包装品、纸以及电池等各类产品。二是根据受益原则,对所有的人课税,以便为垃圾的处置筹集资金。例如,意大利在1984年1月1日开征的废物垃圾处置税,就是作为地方政府处置废物垃圾的资金来源的一种税。

4.对噪音污染课征的污染税——噪音税。

这是对超过一定分贝的特定噪音源所征收的一种税,但具体征收对象和方法各国不尽相同。如荷兰对机场产生的噪音按飞机着陆次数对航空公司征收噪音税,税基是噪音的产生量,征收的目的是为政府筹集资金,用于在飞机场附近安装隔噪设施,安置搬迁居民等;美国规定对使用洛杉矶等机场的每位旅客和每吨货物征收1美元的治理噪音税,原西德曾在《噪音防治法》中规定对汽车噪音征税。

5.对农业污染物征收污染税。

这主要是对农药和化肥污染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比利时、芬兰、挪威、瑞典等国都开征了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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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zha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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